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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Everwin Precision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5
Mar 20,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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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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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 资 报 告
天健验〔2015〕3-21 号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2015 年3 月13 日14 时48 分止的新增注 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 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出资者及贵公司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 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 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 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6,000,000.00 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516,000,000.00 元。根据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4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0 号)核准,贵公司获 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贵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39,759,036 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 元),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39,759,036,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5,759,036.00 元。经我们审验, 截至2015 年3 月13 日14 时48 分止,贵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9,759,036 股,每股面值1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4.90 元,发行价格为应 募集资金总额989,999,996.40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3,189,758.94 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956,810,237.46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叁仟玖佰柒拾伍万 玖仟零叁拾陆元整(¥39,759,036.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917,051,201.46 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注册资本人民币516,000,000.00 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516,000,000.00 元,已经本所审验,并由本所于2014 年6 月 20 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3-34 号)。截至2015 年3 月13 日14 时 48 分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555,759,036.00 元,累计实收资本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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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759,036.00 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办理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全体出资 者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 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 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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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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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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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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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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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立影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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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截至2015 年3 月13 日14 时48 分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股份性质 | 认缴注册资本 | 认缴注册资本 | 认缴注册资本 | 实收资本 | |||||
|---|---|---|---|---|---|---|---|---|---|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本次增加额 | 变更后 | |||||
| 金额 | 出资比例 (%) |
金额 | 出资比 例(%) |
金额 | 占注册资 本总额比 例(%) |
金额 | 占注册 资本总 额比例 (%) |
||
| 一、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 |
2,531,671.00 | 0.49 | 42,290,707.00 | 7.61 | 2,531,671.00 | 0.49 | 39,759,036.00 | 42,290,707.00 |
7.61 |
| 二、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 |
513,468,329.00 | 99.51 | 513,468,329.00 | 92.39 | 513,468,329.00 | 99.51 | 513,468,329.00 | 92.39 | |
| 合计 | 516,000,000.00 | 100.00 | 555,759,036.00 | 100.00 | 516,000,000.00 | 100.00 | 39,759,036.00 | 555,759,036.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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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系由深圳市长盈精密 技术有限公司整体改制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 发的注册号为440306102981504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16,000,000.00 元,折合股份总数516,000,000 股,每股面值1 元,其中:有限 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2,531,671 股,占股份总数的0.49%;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份为513,468,329 股,占股份总数的99.51%。根据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和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核准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 240 号)核准,贵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贵公司 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759,036 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 元),申 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9,759,036,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55,759,036.00 元。
二、新增资本的出资规定
根据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0 号)核准,贵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 超过8,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贵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759,036 股,每股面值1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4.9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989,999,996.40 元。发行后贵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5,759,036.00 元,每股 面值1 元,折股份总数555,759,036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 42,290,707 股,占股份总额的7.61%,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513,468,329 股, 占股份总额的92.39%。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超过新增注册资本 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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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验结果
截至2015 年3 月13 日14 时48 分止,贵公司实际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39,759,036 万股,每股面值1 元,每股发行价格24.90 元,应募 集资金总额为989,999,996.40 元。坐扣承销费29,699,999.90 元、保荐费 1,0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59,299,996.50 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于2015 年3 月13 日汇入贵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中 路支行开立的账号为755915326810705 的人民币账户内。
另扣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预付的保荐费等其他发行费用2,489,759.04 元后,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956,810,237.46 元,其中:计入股本 39,759,036.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917,051,201.46 元。贵公司已于 2015 年3 月13 日以第15030873 号记账凭证入账。连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 贵公司原有实收资本516,000,000.00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后贵公司累计实收资 本555,759,036.00 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42,290,707 股,占股份 总额的7.61%,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513,468,329 股,占股份总额的92.39%。
四、其他事项
此外,我们注意到,贵公司发行费用总额33,189,758.94 元。其中承销费及 保荐费31,699,999.90 元、审计及验资费750,000.00 元、律师费700,000.00 元, 登记费39,759.04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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