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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Everwin Precision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3
Mar 25,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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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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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将节余超募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 为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精密”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的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对公 司将节余超募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 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 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信息披露文件、董事会关于本次将节余 超募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文件,组织召开了有关此事项 的沟通会议,对其将节余超募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的合理 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05 号文批准,公司于 2010 年 8 月 23 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15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43.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2,4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296.12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5,153.88 万元,其中,超额募集资 金 48,474.03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于 2010 年 8 月 27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字【2010】3-60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各存管银行、保荐人 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超募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1、2010 年 9 月 26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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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超募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超募资 金 9,000 万元用于提前偿还银行借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2010 年 11 月 4 日,公司 201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深圳厂区产能扩建的议案》,决定利用超募资金 1 亿元租赁厂房、购买设备,扩 大精密电磁屏蔽件、精密连接器、手机滑轨和表面贴装式 LED 精密支架的产能;
3、2012 年 3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向昆山杰顺通增资以取得其部分股权的议案》,决定使用超募资 金中的 2,600 万元以向昆山杰顺通精密组件有限公司增资的方式,取得昆山杰顺 通 20%的股权,截止 201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经完成增资入股手续。2012 年 7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收购昆山杰顺通部分股权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 5,850 万元,收购昆山杰顺通 45%的股权。本次股权收购与前一次深圳长盈增资昆山杰顺通 20%股权的作价一 致。2012 年 7 月 30 日股权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
4、2012 年 4 月 11 日,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扩产精密金属结构(外观)件项目的议案》,决定使用 20,000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18,000 万元,自有资金 2,000 万元)对精密金属外观(结构) 件项目进行扩产,项目以增资方式实施,实施主体为广东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目前广东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已办理完成增资及工商变更手续,且该项目已建 设完成,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该项目累计投入超募资金金额为 17,902.53 万元。
5、2013 年 9 月 11 日,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已达产的“深 圳厂区产能扩建项目”的剩余超募资金、尚无使用计划的超募资金及净利息收入 共计 4,783.29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超募资金本金为 3,053.16 万元,净 利息收入为 1,730.13 万元)。公司已于 2013 年底完成补充流动资金及相关账户 的销户工作。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达产的“手机及移动通信终端金属结构(外 观)件”扩产项目的剩余超募资金及净利息收入共计 322.25 万元,其中超募资 金本金为 97.46 万元,净利息收入为 224.79 万元(利息收入金额以资金账户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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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金额为准)。
四、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充分发挥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解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为公司 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公司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公司拟将募集资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 322.25 万元(此金额为截止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金额,具体利息收入金额以资金账户 当日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 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在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前12 个月内未进行证券 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使用剩余超募资金补充 流动资金后12 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长盈精密拟将剩余超募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独立董 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本保荐人同意长盈精密将节余超募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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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将节余超募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 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李天宇 蒋 猛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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