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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Everwin Precision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0
Mar 21,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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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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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 荐工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盈精密”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就《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审 计机构注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阅了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会议记录、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内 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制 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公司内部控制环境
公司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三会一层” 的公司治理结构,分别行使权利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的职责, 各机构在日常的运行中权责明确、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确保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保证了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顺利执行。董事会设立了审计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专门机构加强内部控制环境建设。公司设立了内 部审计机构,隶属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负责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和检 查,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相关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权。
自上市以来,公司已按《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 度,并及时补充、修改和完善,为内控制度的执行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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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报告
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订了《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 《总经理工作细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对外投资管 理制度》、《年度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累计投票制实施细则》、《资 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等重大规章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的规范运作,以及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 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以上述重要规章制度为基础,公司制定了详细的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涵盖 了财务管理、生产管理、资源采购、产品销售、对外投资、行政管理等整个生产 经营过程,确保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
四、公司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的实施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实施专户存储,分别存储于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皇岗支行0342100479511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市分行44201502800052534573账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 中路支行755915326810202账户、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00392518000120109027198账户、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510000120600115账户之中。长盈精密与国信证券以及上述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 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 行状况良好。
2、信息披露管理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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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报告
国信证券检查并审阅了公司2010年度发布的公告文件,并核对公司向交易所 上报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经核查,公司2010年度有效地遵守了《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工作表现良好,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也没有发 生重大信息泄露的事项。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除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外,还进一步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进一步明确规定了信息披露 的原则、内容、程序、信息收集、责任划分及信息的保密措施等。
3、对外投资管理的实施情况
自股票上市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投资管理的实施情况。 4、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的实施情况
自股票上市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情况。 5、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保荐人通过抽查会计账册、会计凭证、银行对账单,与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会计师沟通,确认公司财务报表、财务核算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经 营状况,无违规违纪现象发生,符合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
五、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公司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得到一贯、有效 的执行,对控制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规范运 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六、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2010 年度,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完善,现有的内 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 公司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的《评价报告》较为公允地反映了 公司2010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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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201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李天宇 徐 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0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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