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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ENVICOOL TECHNOLOGY CO., LTD.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21

May 1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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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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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1-024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 (一)会议召开情况

  •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1 年5 月18 日下午14:30。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5 月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5 月18 日9:15-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3 号鸿信工业园9

  • 号厂房3 楼公司会议室。

  • 3、投票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 4、会议召集人: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公司2020 年度股东 大会。

  •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齐勇先生主持。

  •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 人,代表股份149,450,962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46.379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 人,代表股份148,327,827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46.03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 人,代表股份1,123,135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0.348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 人,代表股份1,124,23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348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 人,代表股份1,100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0.000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 人,代表股份1,123,135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0.3485%。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1.00 《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450,9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公司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2.00 《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450,9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00 《关于<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450,9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00 《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450,9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00 《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450,9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24,2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00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450,9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24,2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00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450,9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24,2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00 《关于2021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450,9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24,2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408,5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43%;反对 4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57%;弃权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关联股东齐 勇、深圳市英维克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76,9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5.7927%;反对4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073%; 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00 《关于预计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403,6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4%;反对 4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6%;弃权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76,9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5.7927%;反对4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073%; 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403,6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4%;反对 4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6%;弃权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76,9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5.7927%;反对4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073%; 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00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403,6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4%;反对 4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6%;弃权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76,9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5.7927%;反对4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073%; 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3.00 《关于上海科泰运输制冷设备有限公司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的专项说明》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450,9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24,2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4.00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业绩承诺期届满减值测试的专项 说明》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450,9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24,2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林晓春律师、洪玉珍律师现场见证并出 具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如下: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