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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ENVICOOL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Mar 31,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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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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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3-006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 的单位担保,该等担保全部系公司为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 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2 年4 月24 日、2022 年5 月18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 求,同意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或向 为全资及控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第三方提供反担保。预计担保总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96,000 万元。在此额度内,具体由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选择 金融机构及融资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 年4 月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计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 供担保的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1、公司名称:苏州英维克温控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英维克”) 2、成立日期:2013 年6 月14 日

  • 3、注册地址: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吴淞江工业园淞葭路501 号

  • 4、法定代表人:菅毅超

  • 5、注册资本:6,000 万元

  • 6、公司持股比例(直接+间接):100%

  •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07105679X2

8、经营范围:设计、研发、组装、生产、销售、安装、维修:信息化机房 温控设备、通信及电子产品温控设备、信息化机房配套设备、通信网络配套设备、 机电一体化设备、专用控制设备、精密空调设备、通讯机柜空调设备、工业空调 设备、特种空调设备、机柜、冷水机组、暖通设备、热泵设备、不间断电源、电 池、数据中心微模块设备、监控设备、自动切换设备、供配电设备;承接设备温 控系统、节能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的设计、集成、安装、技术咨询服务;软件 产品的研发和销售,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冷冻冷藏设备及其零部件、车辆温控 设备及其零部件、地铁与城市轻轨车辆温控设备及其零部件的开发、制造及销售;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能源监测及运营管理、合同能源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9、截至2021 年12 月31 日,资产总额27,031.68 万元,负债总额20,525.69 万元,净资产6,505.99 万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28,218.36 万元,利润总额 481.70万元,净利润546.85 万元(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年资产负债率高于70%)。

截至2022 年3 月31 日,资产总额27,409.01 万元,负债总额20,904.30 万 元,净资产6,504.71 万元,2022 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5,002.80 万元,利润总 额-39.43 万元,净利润-1.28 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近日,苏州英维克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以下简称“中行 吴中支行”)申请了人民币7,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就上述额度,公司与中行吴 中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苏州英维克提供7,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具体合同内容如下:

1、担保方: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被担保方:苏州英维克温控技术有限公司。

  • 3、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 4、保证最高金额:

  •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7,000 万元人民币。

  • (2)在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

  • 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讼诉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 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 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 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 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96,000 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 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1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1.70%;公 司实际签署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合同总额为9,000 万元(不含本次),全部为公 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1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4.85%。公司及子公司无其它对外担保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五、备查文件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综合额度协议及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