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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Energy Group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1
Aug 19,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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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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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1-037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提案 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1年8月5日发出了将于2011年8月31日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刊登于2011年8月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中的公司公告。
2011年8月18日,公司收到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持 有公司63.74%股份)向公司提交的《关于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 于为惠州丰达公司、捷能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关于为惠州丰达公 司、捷能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1-036>)。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该项新 增提案提交2011年8月31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增加提案后的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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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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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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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1年8月3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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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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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1年8月31日(星期三)上午九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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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议召开方式:与会股东(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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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有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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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出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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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截至2011年8月26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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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本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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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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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
6、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华能大厦3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会议审议事项的合法性和完备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收购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0.6663%股权 的议案》、《关于惠州燃气投资江北西区多功能气化站项目的议案》、《关于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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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燃气投资东江高新区燃气配套工程项目的议案》和《关于为东莞深能源樟洋电 力有限公司授信额度内的债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已经2011 年8 月3 日召开的公 司董事会六届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按《公司章程》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1年8月18日,公司收到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持 有公司63.74%股份)向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提请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为惠州丰达公司、捷能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股东大会资料完 整。
2、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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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收购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0.6663%股权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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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惠州燃气投资江北西区多功能气化站项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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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惠州燃气投资东江高新区燃气配套工程项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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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为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授信额度内的债务提供担保的议
-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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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于为惠州丰达公司、捷能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提案(1)-(4)内容详见2011年8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为东莞深能源樟洋电 力有限公司授信额度内的债务提供担保的公告》,提案(5)内容详见2011年8 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董事会 决议公告》、《关于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提案的补充通知》、《关于 为惠州丰达公司、捷能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在或可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码卡、其开户证券营业部盖章的 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1年8月30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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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华能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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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楼4006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 执照、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授权委托书、股东代码卡、 其开户证券营业部盖章的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
四、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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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55-83684138;传真:0755-83684128; 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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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人:黄国维、何烨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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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 1、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五次会议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
议;
2、2011年8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的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为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 限公司授信额度内的债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3、2011年8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的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增加提案的补充通知》、《关于为惠州丰达公司、捷能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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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深 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指 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收购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0.6663%股 权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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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关于惠州燃气投资江北西区多功能气化站项目的议 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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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关于惠州燃气投资东江高新区燃气配套工程项目的 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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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关于为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授信额度内的 债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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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关于为惠州丰达公司、捷能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注]: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打√。如果股东本人对于有关议 案的表决未作具体的指示,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上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
(本授权书的剪报、复印、或者按照以上样式自制均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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