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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Energy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Dec 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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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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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21-065 公司债券代码:112615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7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G1 公司债券代码:112960 公司债券简称:19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241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272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149310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49408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676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49677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49742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Y2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剂担保额度暨开立保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调剂担保额度情况概述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日召开的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新增保函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 公司开立分离式保函及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具保函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10.39亿元;其中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新增保函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1.48亿元,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的新增保函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8.91亿元;新增保函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 个月止;授权公司董事长在符合规定的被担保人之间调剂分配上述担保额度并进 行及时、适当的信息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3日披露的《2020年度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在 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保函额度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公司从深圳能源售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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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售电公司)未使用的保函额度中调剂人民币2,500万元至 深能河北售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售电)。售电公司和河北售电的资产负 债率均低于70%,单笔调剂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符合调 剂条件。上述保函额度内部调剂完成后,公司对售电公司的保函可使用额度由人 民币7,000万元调减为人民币4,500万元,对河北售电的保函可使用额度由人民币 0万元调增至人民币2,500万元。
二、开立保函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以下简称:农行深 圳布吉支行)签订了《开立集团内部分离式非融资性保函协议》,向农行深圳布 吉支行提出开立保函申请。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北售电开具履约保函1 份,金额 为人民币2,500 万元。
三 、保函被保证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北售电。
成立日期:2019 年1 月2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07MA0D5HRJXB。
注册地点:保定市满城区经济开发区建业路003 号高技术服务产业园研究中
心2 层。
法定代表人:李辉。
注册资本:人民币2,800 万元。
股权结构:售电公司占70%股权,深能保定发电有限公司占30%股权。
经营范围:售电服务;电力工程施工;电力设施承装(修、试);新能源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电力设备及器材销售、租赁;合同能源管理;节 能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河北售电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项 目 | 2021 年9 月30 日(未审计) | 2020 年12 月31 日 (已审计) |
| 资产总额 | 2,847.30 | 2,825.04 |
| 负债总额 | 64.02 | 16.09 |
| 其中:(1)银行贷款总额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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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流动负债总额 | 64.02 | 16.09 |
|---|---|---|
|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 2,783.27 | 2,808.95 |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 - |
| 项 目 | 2021 年1-9 月(未审计) | 2020 年(已审计) |
| 营业收入 | 14.36 | 29.05 |
| 利润总额 | -25.23 | 5.61 |
| 净利润 | -25.67 | 4.8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62 | 16.65 |
河北售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函的主要内容
-
1.保函金额:人民币2,5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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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函到期日期:2023 年2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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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函兑取:见索即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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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函解除:到期失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公司累计担保情况如下表:
| 项 目 | 2021年6月30日 |
|---|---|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1,002,242.32 |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比例 | 26.40% |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向控股或参股企业提供的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 保,公司未对无产权关系的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公司对满洲 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49%股权)担保事宜涉诉,永利国际融资租 赁有限公司要求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支付《回租租赁合同》约定的剩余租 金及逾期利益,并要求本公司对其中的人民币1,229.79 万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向永利国 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剩余租金本金46,848.55 美元及相应违约金;公司对租 金本金26,649.62 美元及对应违约金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 向被保证人追偿。目前,被告已向法院提交上诉状,本案将进入二审。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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