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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ECOBEAUTY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08
Jun 25,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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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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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010 证券简称: S ST 华新 公告编号: 2008-047
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受参加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和潜在非流通股股东委托,定于 2008 年 7 月 15 日召开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本次相关股东会议”), 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8 年 7 月 15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08 年 7 月 11 日至 2008 年 7 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08 年 7 月 11 日至 2008 年 7 月 15 日每个交易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08 年 7 月 11 日上午 9: 30 至 2008 年 7 月 15 日下午 15:00 期间内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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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登记日:2008 年 7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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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华美大厦西座 530 室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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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表决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 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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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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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7、提示性公告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相关股东会议提示性公告,公告 时间分别为 2008 年 7 月 5 日和 2008 年 7 月 11 日。
8、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 2008 年 7 月 4 日下午 15:00 时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不能亲自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现场 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委托董事会投票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 加网络投票。
(3)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等其他相关人员。
9、公司股票停、复牌事宜
公司股票将于股权登记日次日开始停牌。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 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公司将尽快实施方案,直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复 牌,复牌时间详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
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获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公司将在两个工作 日内公告相关股东会议结果,并申请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次日复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修订稿(2008 年 6 月 25 日 公告)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方式、条件和时间
1、 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 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 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所审 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 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方式、条件和时间
根据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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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三种方式中选择一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五项内容。
根据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相关股东会议 委托董事会投票委托事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为此,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 人向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委托董事会票 权具体程序见公司本日刊登在《证券日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投网站上的《深圳 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 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 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 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 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通过委托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董事会投票 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损害。
-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 通股股东是否参与或是否投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 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 、登记手续
( 1 )法人股东应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 2 )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帐户卡;授权代理人须持 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 3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者传真的方式,在来信或传真中需写明股东姓 名、股东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股东帐户卡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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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 2 、办理登记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联 系 人:杨磊
联系电话: (0755)83276308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华美大厦西座 530 室
邮政编码: 518031
3 、登记时间
2008 年 7 月 7 日至 2008 年 7 月 14 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9 : 00-12 : 00 ,下午 13 : 0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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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参加现场投票股东在现场会议召开当日可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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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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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投票前,允许未进行现场会议登记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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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参加会议并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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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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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公司将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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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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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08 年 7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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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日至 2008 年 7 月 15 日每个交易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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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360010 投票简称:华新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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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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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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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 代表本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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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1.00 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议案 申报价格 《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修订稿 1.00 元
C、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
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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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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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获得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 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 网址:http://www.szse.cn 或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 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后方 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 ( 2 )股东进行互联网投票的程序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2008 年 7 月 11 日 9: 30 至 2008 年 7 月 15 日 15:00 时期间内的任意时间。
- (4)投票结果查询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可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通过互联 网投票的,投资者股可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点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 络投票结果。
六、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公司董事会同意作为征集人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投 票权。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本日刊登在《证券日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 《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七、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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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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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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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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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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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股东会议股东登记表
(注:股东登记表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法人股东登记表需盖章)
姓名或名称 地址 股东帐号 持股数 电话 身份证(法人资格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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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授权委托书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需盖章)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 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全部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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