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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ECOBEAUTY CO., 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06

Oct 14,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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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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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 000010 股票简称:S*ST 华新 公告编号 2006-040

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非流通股股东深圳市华润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四川创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永安商业公司的书面委托和要求, 就其提出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提交相关股东会议审议。

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股东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11月3日(周 五)下午14: 00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11月1日至11月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 006年11月1日至2006年11月3日期间的每交易日上午9:30

-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 11月1日上午9:30至2006年11月3日下午15:00之间的任意

时间。

  • 2、股权登记日:2006年10月26日(周四)

  • 3、现场股东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方 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 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 6、参加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 事会投票(征集投票权,下同)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 7、提示公告: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召开股东 会议的提示公告,时间分别为2006年10月27日和11月1日。

  • 8、出席对象:(1)2006年 10月2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股东;不能亲自出席现场股东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 (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律师;保荐机构代表。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股票将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至股权 分置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停牌。

  • 10、其他事项:

由于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与新增股份购买资产结合进行,目前

相关审批程序尚未完成。如果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前, 本公司新增股份购买资产方案未完成相关审批程序,公司将向深交所 申请延期召开相关股东会议并公告;如果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 登记日前,本公司新增股份购买资产的方案被相关部门否决,公司将 申请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公告。

二、审议事项

《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根据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以上议案进行投票表决。该议案需要参加表 决的流通股进行分类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程序见本公告第五 项,委托董事会投票程序见本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 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股权分置改革方 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 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 法》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向公司流通股 股东公开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 权具体程序见公司于今日刊登在《证券日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的《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 决方式,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如有重复投票,则 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 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具体如下:

( 1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重复投票,以现 场投票为准。

( 2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董事会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 会投票为准。

( 3 )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投 票为准。

( 4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 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 (3)如果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通过,无论 流通股股东是否出席相关股东会议或是否赞成股权分置改革,均须无 条件接受相关股东会议的决议。

  • 四、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 1、登记手续:

  • (1)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加盖法 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 登记手续;

  •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登记;代理人持 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 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华美 大厦 530 室 邮政编码:518031

  • 联系电话:0755—83276308

  • 传 真:0755-83256104

联系人:杨磊

  • 3、登记时间:

2006年 11 月 1 日- 2 日,每日上午 9:30-11:30、 — 下午14:00-17:00。 11 月 3 日上午 9:30 11:30

  • 4、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 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 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 年 11 月 1 日至2006年 11 月 3 日期间的交易日每日9:30-1

  • 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 2、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360010;投票简称: 华新投 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1.00元代表本议案,以1.0

  • 0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具体如下:

0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具体如下:
议案 申报价格
《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00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 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4、投票举例

  • 如股权登记日持有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对公

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内容如下:

投票代码 买入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0010 买入 1.00元 1股
  •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 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 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 http://www.szse.c 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 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 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即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 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 //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06年11月1日上午9:30至2006年11月3日下午15:

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三)投票注意事项

  • 1、通过交易系统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时,对同一议案

不能进行多次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 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 2、投票结果查询。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可通过证券营 业部查询投票结果;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投资者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

8:00点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 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的结果。

六、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 投票权。

  • 1 、征集对象:截至股权登记日 2006 年 10 月 2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流 通股股东。

  • 2 、征集时间: 2006 年 10 月 27 日上午 9 : 00 至 11 月 2 日下午 15 : 00 止。

  • 3 、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信息披露指定报刊

  •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发布公告进行 投票权征集。

  • 4 、征集程序:详见今天公司刊登在《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 ( www.cninfo.com.cn )的《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 托征集函》。

七、其他事项

  •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 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 10 月 13 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华

新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2006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