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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Dynanonic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Nov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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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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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69 证券简称:德方纳米 公告编号:2021-113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担保概述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向金融 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 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 (不包含低风险业务额度),最终额度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 信主要用于经营周转,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 用证、保函等。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228,250.00万元,其中续期额度133,250.00万元,新增担保额度95,000.00 万元,担保决议有效期为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6)。

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2021年11月26 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追加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向金融机构追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担保事项 的议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新 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最终额度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 额度为准,授信主要用于经营周转,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 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

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000.00万元,担保决议有效期为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1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追加申请综合授信及相 关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曲靖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靖德方”) 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总额 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一年,公司与宁波银行深圳分行 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曲靖德方的该笔授信提供总额为人民币 1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全资子公司曲靖德方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昆明分行”)签署了《融资额度协议》, 浦发银行昆明分行为曲靖德方提供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 有效期一年,公司与浦发银行昆明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曲靖 德方的该笔授信提供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担保金额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曲靖德方

公司名称 曲靖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300MA6NTRCH68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19年5月20日
法定代表人 孔令涛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经营范围 纳米粉体材料试剂、纳米粉体标准样品、纳米材料产品(均不含限制项目)的研发、生产、销售;纳米磷酸铁锂及副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纳米材料产品及技术进出口;矿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货物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除外);有机化学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学试剂助剂(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房屋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曲靖德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201231 日(经审计) 20219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67,646.68 294,225.06
负债总额 143,861.32 223,047.88
银行贷款总额 5,000.00 33,550.00
流动负债总额 138,092.43 192,615.83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0
净资产 23,785.37 71,177.18
主要财务数据 20201-12 月(经审计) 2021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926.46 117,188.78
利润总额 -796.70 13,577.38
净利润 -856.38 11,975.55

曲靖德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宁波银行深圳分行的担保合同

1、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债务人:曲靖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如本合同有两个或两个以 上保证人的,则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 担全部保证责任。

5、保证担保范围: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 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 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 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6、保证期间: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起两年。

(二)浦发银行昆明分行的担保合同

1、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2、债务人:曲靖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保证方式: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 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 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 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6、保证期间: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 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 日后两年止。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 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 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四、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含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 担保及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 190,4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90.31%。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外 的其他公司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目前相关担保无逾期债务、涉及诉讼及因担 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等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