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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Dynanonic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pr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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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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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69 证券简称:德方纳米 公告编号:2021-048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司拟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锂动力研究院项目”和“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期 限进行延长。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527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690,000股,发行价格41.7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44,662.8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5,316.7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为39,346.0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4月10日到账,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 年4月10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48380001号《验资报告》。
根据《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公司在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
| 1 | 年产1.5万吨纳米磷酸铁锂项目 | 60,194.65 | 23,797.33 |
| 2 | 锂动力研究院项目 | 15,002.72 | 5,931.17 |
| 3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4,327.32 | 1,710.76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 | 7,906.79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
| 5 | 合计 | 99,524.69 | 39,346.05 |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拟用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投资进度 | ||
| 年产1.5万吨纳米磷 酸铁锂项目 |
|||||
| 1 | 60,194.65 | 23,797.33 | 24,198.65 | 101.69% | |
| 2 | 锂动力研究院项目 | 15,002.72 | 5,931.17 | 4,531.00 | 76.39% |
| 3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4,327.32 | 1,710.76 | 519.94 | 30.39%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 | 7,906.79 | 7,896.83 | 99.87% |
| 5 | 合计 | 99,524.69 | 39,346.05 | 37,146.42 | 94.41% |
三、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多方 面因素影响,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 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将以下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 调整后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
|---|---|---|---|
| 1 | 锂动力研究院项目 | 2021年4月10日 | 2022年4月10日 |
| 2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2021年4月10日 | 2022年4月10日 |
四、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1 、锂动力研究院项目
为促进研发与生产协同,有效提升研发效率,2019 年 11 月,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 目新增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 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锂动力研究院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全资子公司 佛山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德方”),实施地点新增深圳市南 山区留仙大道 3370 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 1 号楼。上述变更完成后,“锂动力研究 院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及佛山德方,实施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 3370
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 1 号楼及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天度路西侧、仙峰路南侧。
鉴于上述情况,佛山德方于 2019 年底前进一步细化了项目规划和实施方案, 并于 2020 年 2 月中旬取得项目备案证。受疫情爆发的影响,佛山德方办理研发 大楼建设所需“三证”(建设用地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时 间以及动工实施时间有所延后;同时公司也暂时性放缓了扩增研发人员的速度与 规模;致使该项目资金投入进度较为缓慢。但该项目总体建设规划未发生改变, 目前项目的基建设施已完工,正在进行装修。
2 、信息化建设项目
该项目募集资金规划中约 1,000 万元系与“年产 1.5 万吨纳米磷酸铁锂”项 目相关的配套信息化建设,包括机房建设及全厂监控、无线覆盖、生产制造执行 系统(MES 系统)、购置办公电脑等。因信息化建设项目需根据曲靖市德方纳米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靖德方”)的建设进度来实施,导致项目的进度延 期。目前曲靖德方的土建工程及硬件设施建设已完成,公司将按照投资计划推进 其配套信息化建设,同时亦继续稳步推进与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安全风险防范、 企业管理效率提升相关的多项信息化建设项目。
五、 对延期募投项目的重新论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出现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 到相关计划金额 50%情形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募投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 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信息化建设项目”进 行了重新论证。
1 、项目的必要性分析
公司快速发展,产业遍布深圳、佛山、曲靖,地区较多,跨度较大,管理困 难。随着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需要对信息化系统进行升级,满足公司业务发展 的需要。通过本项目的实施,能够优化公司业务流程、项目管理及财务管理,突 破区域限制,实现跨地域资源优化配置,更高效地落实公司各项任务,突破区域 限制,实现跨地域任务安排与资源调配。
公司不仅需要合理规划和运用自身各项资源,还须将经营环境各方面的资源
紧密结合起来,对业务流程进行优化,实现生产经营的精细化、集约化,以不断 降低公司的成本,提高公司的竞争力。本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加强项目管 理,在研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的供应链上,更合理地调配公司资源,做到 精益管理,帮助公司管理层更全面、快速、准确地了解内部运营信息与市场信息, 及时进行策略调整与流程优化,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与可行性,有效规避决策 风险。所以,本项目将有助于提高公司的工作效率,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
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使信息流通的渠道发生了改变,信息化扩大了中小企 业获得信息的渠道,提供更多有用的信息,同时也提供了发现问题及解决问题的 依据。本项目通过信息化系统的运用,能够准确对各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精确 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做出合理的解决,同时更够使公司劳动生产率和供应链效率 得以提高,降低成本,减少或消除那些不能带来效益的工作,提高投资回报率。
2 、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信息化管理是现代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涵盖了日常经营管理的各个 层面,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实现企业管理现代化的过程,是现代信息技术与先 进的管理理念相融合的时代产物。企业通过信息化管理建设,运用大数据增强公 司管理运营能力,强化企业的各种职能,共享各部门信息,对客户进行数据采集 挖掘,加强公司的治理与客户的管理。
公司凭借技术实力,产品产业化后获得了快速发展。伴随着公司规模不断扩 大,公司目前的信息化系统将难以维持未来的管理需求。公司管理层具有前瞻性 意识,充分认识到信息化平台构建对公司整体运营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公司 管理层的高度重视,为本项目成功实施提供了强大的后盾。
公司培育和组建了一支优秀的 IT 运维团队,负责公司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 工作,并持续引进优秀技术人才,不断强化公司的信息化技术实力。这些技术人 才通过自身技术,不断对信息系统的运营与升级维护,使得系统更切合公司业务 发展需求。其次,公司还定期组织对员工进行培训,使员工掌握信息化基本知识 及使用方法。人才队伍的储备和信息化培训的开展保证了企业信息化项目建设完 成后相关软件能快速发挥作用,为本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提供了保障。
3 、项目预计收益
本项目系信息化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收益。通过本项目实施,能够提升公 司的信息化水平,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形成系统和稳定的管理体系,满足公司 业务发展的迫切需要,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4 、重新论证的结论
公司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 性,公司将继续实施该项目。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 进行适时安排。
六、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 期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 监督,确保募投项目顺利、高效实施。
七、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 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八、 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 益负责的原则,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及公司经营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 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 司的长远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九、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
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 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募投项目的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十、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