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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Dynanonic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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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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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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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和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相关业务资质,在担任公 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表现出了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 能够客观、公正地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工作,并且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关联方吉学文、孔令涌、齐红伟、杨海燕拟为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 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无偿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亦不要求 公司提供反担保,能够解决公司经营发展的融资问题,符合公司根本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 一致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三、 关于 2021 年度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 2021 年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并了 解了相关关联交易的背景,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 经营需要,定价方式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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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文广 毕晓婷 李海臣
2021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