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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Dvision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May 10,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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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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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67 证券简称:迪威视讯 公告编号:2017-049

深圳市迪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丹阳市智慧城市项目

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议各方介绍:

甲方:丹阳市广播电视集团(台)

乙方:中兴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有线数据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和深圳市迪威视讯股 份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丙方:丹阳广网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一、对外投资概述

(1)项目基本情况

2017 年5 月10 日,深圳市迪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中兴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有线数据网络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以 下简称“联合体”)与丹阳市广播电视集团(台)、丹阳广网智慧城市建设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丹阳广网”)在丹阳市签订《丹阳市智慧城市项目投资合作协 议》。丹阳市智慧城市项目总投资约1.47 亿元,项目位于丹阳市。丹阳市智慧 城市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丹阳大数据中心、智慧停车、智慧照明。联合体 (乙方)和丹阳广网(丙方)拟设立合资公司来运营此项目,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为4378.92 万元。(其中迪威视讯持股占比为15%)。

(2)公司于2017 年2 月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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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拟投资设立智慧城市项目公司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 权限内,无需报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授权相关负责人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并办 理相关手续。

(3)根据本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投 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同各方介绍

甲方: 丹阳市广播电视集团(台)

社会信用代码: 123211814687893188

住所:丹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陈广平

丹阳市广播电视集团属于事业单位,具备良好的社会信用和履约能力。

乙方成员:

名称:中兴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07226045783 注册资本: 6315.7895 万人民币

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 邓华

成立时间: 2000 年 04 月 24 日

住所:无锡新区太湖国际科技园菱湖大道 200 号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 A 楼 经营范围:交通运输领域、城市智能交通领域、物联网领域、铁路、地铁、城市 轨道交通、公路、厂矿、港口码头、机场的有线无线通信系统、视频监控系统、 环保及防灾报警系统、计算机信息系统、信号自动控制系统、安全和交通监控设 备、传感和终端设备、应用软件的技术开发、销售、咨询、转让、服务等。

名称:江苏有线数据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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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91608972254D

注册资本: 10000 万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宋晶科 成立时间: 1998 年 09 月 23 日 住所:南京市高新开发区纬四路 1 号 B 楼

经营范围:广播电视数据网络建设和服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建筑智能化、 英特网接入等电信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名称:深圳市迪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32061351F 注册资本: 30024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季刚

类型: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 年09 月21 日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镇茶光路南侧深圳集成电路设计应用产业园306-1、307、 407、409 室

经营范围:智慧城市规划设计、建设、运营、技术开发,智慧城市相关软件、硬 件设计及外围设备、通讯设备采购及售后服务;信息系统集成软件和技术服务包 括咨询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运行维护(包括运行维护、数据处理、运营 维护);计算机系统集成、电子产品、通讯产品的设计、制造及销售;激光工程 投影仪、激光电影放映机、激光电视的生产、销售;安防工程安装,视频监控系 统、智能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维护;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无线数据终端的研 发及生产;城市管理信息采集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 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 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自有物业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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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设备、通讯软件及系统集成的生产。

丙方: 丹阳广网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 91321181MA1MDDN1XM

注册资本: 5000 万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控股 )

法定代表人: 顾爱平

成立时间: 2015 年 12 月 28 日

住所:丹阳市开发区五经路西侧

经营范围:政、企数据平台的数据托管、资源出租、系统服务、运维支撑,大数 据的建设及运营,智慧城市(社区)建设运营,社区便民服务设施安装、维护服 务,智能家电控制设备、电子安防设备销售、安装,智能机顶盒研发、生产。(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各方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设立项目公司的情况

(1)出资方式

丹阳广网(丙方)与联合体(乙方)专为本项目实施之目的共同在丹阳市设 立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为4378.92 万元,丙方参股比例为40%,乙方参股比例为 60%,丙方、乙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乙方、丙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金中的比 例分享利润并分担风险及亏损。

(2)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

  • 1、项目公司名称:丹阳市智慧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注册地:江苏省丹阳市

3、注册资金:4378.9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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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持股比例:

项目公司股权比例如下:

项目公司股权比例如下:
股本金来源 占总股本金的百分比(% 备注
中兴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18 乙方成员
江苏有线数据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27 乙方成员
深圳市迪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15 乙方成员
丹阳广网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40 丙方
总计 100%

5、项目公司的经营范围

基于丹阳大数据中心、智慧照明、智慧停车等新一代信息化技术相关产品的 研发、生产、销售及工程施工等内容,基于智慧城市整体方案的研发、实施、服 务及运营,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系统 集成;政、企数据平台的数据托管,资源租赁,智能家电控制设备,电子安防设 备销售、安装,智能机顶盒研发、生产,同时业务涵盖信息化管理平台开发及实 施、建筑智能化、兼顾第三方增值服务开发及实施等相关业务;项目投资,投资 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对外投资的主要内容

(1)出资方式

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为4378.92 万元,丙方参股比例为40%,乙方参股比例 为60%,丙方、乙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其中迪威视讯占比15%,即656.84 万元。

(2)协议生效条件

  • 各方确认,在本协议项下的资产投资义务以下列全部条件的满足为前提: 1、各方同意并通过丹阳市人民政府审批,正式签署本协议,包括所有附件内容; 2、本项目已取得丹阳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

  • 3、如果本项目涉及土地使用权问题,由甲方协助项目公司以出让或划拨等方式 取得本项目所需的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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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特许经营权的授予

1、特许经营权的内容

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政府方授予项目公司的特许经营权内容为:

1)承担本项目内容建设,主要为丹阳大数据中心、智慧停车、智慧照明及 其配套等设施。

2)在特许经营期内对项目设施进行运营、维护,即对丹阳大数据中心、智 慧停车、智慧照明的运营维护,获得营业收入,若以上收入仍不足以覆盖项目建 设、运营成本和合理利润,则由政府支付可行性缺口补贴;特许经营期内增加经 政府方批准的、与项目建设内容相关的其他建设内容,建设费用由双方另行签订 补充协议确定。

3)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应在无任何补偿的情况下,将项目设施移交 给丹阳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4)经甲方批准的其他经营活动。

2、特许经营期

1)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15 年,从《项目合同》和《运营服务协议》的生效 日起算。2)本项目特许经营期由建设期和运营期组成。

(4)董事会安排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本项目公司共设董事成员7 名, 其中乙方委派董事会成员4 名,丙方委派董事会成员3 名,任期均为三年,由股 东会推选和更换。董事长是由董事会在董事会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 (5)监事会安排

监事会由甲、乙、丙委派的监事组成,本项目公司设监事三名,监事会主席 由丙方委派,甲乙双方委派一名。项目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 得兼任监事。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6)高级管理人员

项目公司设总经理,由乙方提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项目公司设 副总经理3 名,其中常务副总1 名,由丙方提名,另外两名副总经理由乙方提名, 并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项目公司设财务总监1 名,由副总经理兼任,并 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7)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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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司的利润分配按照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分配形式:采取现金方式分 配股利。乙方、丙方另有约定的,以乙方、丙方约定的为准。 (8)违约责任

甲、乙、丙三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协议之规定,若一方不履行协议或不完全履 行协议,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采取补救措施或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违约方约定承担违约金比例为本项目投资总额的10%。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 于造成的损失的,受损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如果约定的 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违约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 减少。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时,除支付违约金外,另赔偿由其违约给甲方造 成的实际损失。

五、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该项目的顺利实施,预计未来会对公 司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在智慧城市领域的战略布局。公司虽签 订了《投资合作协议》,但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尚存在不确定因素,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迪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5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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