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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Dvision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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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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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的专项说明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关于对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的专项说明

亚会专审字 (2021) 第 01610077 号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威迅")的委托,对迪 威迅 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并出具了亚会审字 (2021) 第 01610233 号非 标准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一非标准 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年修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现对导致非标意见 的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关于保留事项的内容

(一) 出具保留意见的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注释8所述,截止2020年12月31日,迪威迅应收惠 州市惠城际轨道交通项目西湖站拆迁安置房(智慧社区)工程 BT 项目投资建设 款 39, 436, 986. 49 元, 迪威迅未计提减值, 我们在执行函证程序时, 收到惠州代 建局回函"经估算约2,951万元左右,最终以财政审定为准",虽然我们在收到 回函后执行了走访程序,我们仍未能对此笔应收款项的可回收金额获取充分、话 当的审计证据, 因此我们无法判断相应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迪威迅,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 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

提供了基础。

(二) 出具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上述导致出具保留意见的事项,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 一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 "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 注册 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 (1) 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 注册会计师 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2) 注册会 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 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我们未 能对此笔应收款项的可回收金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判断 相应减值计提是否充分。考虑到该影响不具有广泛性,故我们对本期出具了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 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由于我们无法确认该笔应收款项减值是否充分, 故对涉及事项对报告期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也无法估计具体影响数。

(四)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 范的规定的说明

我们未发现上述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导致公司在报告期内存在明显违反会计 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

二、可能导致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事项

(一)可能导致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事项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注释 36、注释 26 所述, 迪威迅本期营业收入 252,089,287,48 元, 较上期 525,263,967,18 元同比下降 52.01%; 2020年3月25日, 迪威迅向非金融机构借款 1,000 万元, 借款期限 为1个月, 逾期月息为2.3%, 截止审计报告日尚未归还。

这些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对迪威迅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 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 出具带持续经营说明事项段审计报告的依据和理由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2016 年修订)第

二十一条: 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 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且财务报表 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 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 并在审计报 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 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十八条所述事项的披露,说明这些事 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 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所述事项,表明存在可 能导致对迪威迅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确定性。迪威迅董事会运用持续经营假设 编制 2020 年度财务报表是适当的, 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且财务报表附注六、 注释 36、注释 26 中已做出充分披露。因此,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了以"与持 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 务报表附注中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的事项或情况的披露。

(三)持续经营说明事项段中涉及事项对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持续经营说明事项段中涉及的事项对报告期内迪威迅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无重大影响。

(四)持续经营说明事项段中涉及的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 关信息披露规范的规定的说明

我们未发现上述持续经营说明事项段中涉及的事项导致公司在报告期内存 在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

三、上期非标事项在本期的情况

(一)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意见的内容:

1、应收款项减值计提的充分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注释 3、4、5、9 所述,我们未能就以下应收款项的可 回收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判断相应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1)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迪威迅应收清远市盛宝金属有限公司货款 18, 881, 701. 60 元, 企业已计提减值 1, 888, 170. 16 元, 截止审计报告日收到期 后回款 4,000,000.00 元。我们执行了相关审计程序, 仍无法判断此笔应收帐款 减值是否充分。

(2) 截止 2019年12月31日, 迪威迅应收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公 司项目设备款 8.917.059.40元, 迪威迅未计提减值, 我们亦未收到此笔款项的 回函,我们执行了相关审计程序,仍无法判断此笔应收帐款减值是否充分。

(3)截止 2019年12月31日, 迪威迅预付中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讲度 款 8,068,176,50 元, 目前尚未完成政府结算审计, 迪威迅未计提减值, 我们亦 未收到此笔款项的回函,我们执行了相关审计程序,仍无法判断此笔应收帐款减 值是否充分。

(4) 截止 2019年12月31日, 迪威迅支付双赢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收购意向金173万,中止收购后对方未能按约退回。我们在执行函证程序及查询 公开信息中发现双赢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多宗诉讼,经营出现重大异常。 我们未能获取到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此笔应收帐款减值是否充分。

(5) 项目成本归集的准确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注释 33 所述, B 项目 2019 年确认收入 3, 782. 78 万元, 成本 2,684.82 万元,我们虽然执行相应的复核、分析及测算等审计程序, 但我 们仍无法判断其成本归集的准确性。

(二) 上期非标事项在本期的情况:

(1) 截止 2020年12月31日, 迪威迅应收清远市盛宝金属有限公司货款余 额为 3, 111, 691. 10 元, 并已收到回函, 企业已对应收帐款余额 3, 111, 691. 10 元 计提减值 1,888,170.16元,我们认为,此事项对本期报告意见类型不产生影响。

(2) 截止 2020年12月31日, 迪威迅应收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公 司项目余额为 0.00 元, 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收到回款 8, 464, 582. 94 元, 根据 和解协议, 差额 452, 476. 46 元计入了营业外支出, 我们认为, 此事项对本期报 告意见类型不产生影响。

(3) 截止 2020年12月31日, 迪威迅预付中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进度 款余额为 8,068,176.50 元,我们已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收到中照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回函, 确认预付款金额及应付工程尾款金额, 与工程合同相符, 待结算审计 完成后可进行结转, 同时我们已在访谈时与业务方铜仁市纬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确认项目目前尚未完成政府结算审计,我们认为,此事项对本期报告意见类型不 产生影响。

(4) 截止 2020年12月31日, 因双赢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执行破产程 序, 迪威迅对支付双赢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意向金173万已全额计提 减值,我们认为,此事项对本期报告意见类型不产生影响。

(5) 项目成本归集的准确性: B 项目 2019 年确认收入 3, 782. 78 万元, 成本 2,684.82 万元, 我们仍无法判断其成本归集的准确性, 鉴于 B 项目在 2020 年度 未确认收入及成本,我们认为,此事项对本期报告意见类型不产生影响。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专项说明是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 不当所造成的后果, 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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