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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Dvision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4
Sep 11,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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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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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迪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期间跟踪报告(2014 年上半年)
| 持续督导期间跟踪报告( | 2014年上半年) |
|---|---|
|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迪威视讯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冷 鲲 | 联系电话:021-68801591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常 亮 | 联系电话:021-68801586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
|---|---|
| 项 目 | 工作内容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无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6次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文件一致 |
是 |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1次 |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1次 |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1次 |
| 5.现场检查情况 | |
| (1)现场检查次数 | 4次 |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1、迪威视讯2013年度业绩快 报两度进行了更正,且差异较大, 造成了较为不良影响。对此,迪威 视讯于2014年4月28日发布了《董 事会致歉公告》(公告编号 2014-033)。保荐机构及时向迪威 视讯出具持续督导工作备忘录,要 求其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今后出 现类似情况。 2、2014年1-6月,迪威视讯归 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为-5,357,009.89元,较上年同期 减少248.4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为-209,355,091.62元, 较上年同期减少714.94%。经了解, 本报告期内净利润大幅变动的主 要原因一为部分智慧城市项目均 开工且已有投入,但尚处于建设 期,未能确认收入,相应期间费用 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增长,收入下 降;二为项目建设需要向银行申请 大额贷款额度,导致财务费用较去 年同期增长较快。本报告期内经营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变 动的原因系报告期内支付货款增 加造成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 3、2013年4月中旬,迪威视讯 一名专职内部审计人员离职,该人 员离职后,迪威视讯专职内部审计 人员为2人,低于《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专职人员应不少于3人的规定。迪 威视讯一直积极招聘专职内部审 计人员,新的内审人员已于2014年 8月入职,目前内审部门人数已满 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 4、迪威视讯募投项目之一“创 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截至2014年 6月30日投资进度为17.94%,进展 较为缓慢,保荐机构已提请迪威视 讯关注此问题并提出具体解决措 施。 |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3次 |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无 |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是 |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 保留意见的2013年度审计报告,原 因系迪威视讯于2013年7月29日因 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 立案调查。截止审计报告签发日证 监会立案调查工作尚未结束,会计 师无法判断证监会立案调查结论 对迪威视讯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 影响。 2、迪威视讯募投项目之一“创 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进展较为缓 慢。 |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无 |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 (1)培训次数 | 无 |
| (2)培训日期 | 不适用 |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 1.信息披露 | 迪威视讯2013 年 度业绩快报两度进行 了更正,且差异较大。 |
对此,迪威视讯于 2014年4月28日发布 了《董事会致歉公告》 ( 公 告 编 号 |
| 2014-033)。保荐机构 向迪威视讯出具持续 督导工作备忘录,要求 其采取有效措施以避 免今后出现类似情况。 |
||
|---|---|---|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1、迪威视讯部分 销售业务的销售、发货 和收款环节缺乏有效 的会计系统控制。 2、因一名专职内 部审计人员离职导致 迪威视讯专职内部审 计人员低于《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专职 人员应不少于3人的规 定。 |
1、保荐机构已督 促迪威视讯在今后修 订内部控制流程、加强 内部控制管理,不断完 善内部控制体系。 2、迪威视讯一直 积极招聘专职内部审 计人员,新的内审人员 已于2014年8月入职, 目前内审部门人数已 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的要求。 |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1、2013年度,迪 威视讯存在使用专项 募集资金的铺底流动 资金用于非募投项目, 其中以SIAP统一视频 管理应用系统产能扩 大项目的名义使用募 集资金中的铺底流动 资金11,626,031.59元, 以VAS 视讯政务系统 产能扩大化项目的名 义使用募集资金中的 铺底流动资金 5,513,671.00元。 2、募投项目之一 “创新技术研发中心 项目”进展较为缓慢。 |
1、迪威视讯已意 识到该行为不妥当,于 2014年4月21日,将 上述款项从自有流动 资金账户归还到募集 资金账户。 2、保荐机构已督 促迪威视讯加快募投 项目进度。 |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 无 | 不适用 |
|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
|---|---|---|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2014年1-6月,迪 威视讯归属于上市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为-5,357,009.89元, 较上年同期减少 248.46%;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为 -209,355,091.62元,较 上年同期减少 714.94%。 |
经了解,本报告期 内净利润大幅变动的 主要原因一为部分智 慧城市项目均开工且 已有投入,但尚处于建 设期,未能确认收入, 相应期间费用较去年 同期有较大增长,收入 下降;二为项目建设需 要向银行申请大额贷 款额度,导致财务费用 较去年同期增长较快。 本报告期内经营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大幅变动的原因 系报告期内支付货款 增加造成经营活动现 金流出增加。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未履行承诺的
-
是否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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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原因及解决措 行承诺 施
-
(一)股份锁定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安策恒兴、实际控制人季刚及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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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恒兴股东(实际控制人季刚之父)季昌保承诺: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次发行前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 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核心人员汪沦、罗钦骑、唐庶承诺:自公
-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 是 不适用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 3、因公司股东谢润锋、何国辉、蓝兰为公司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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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前六个月内 (以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日为基准日)的新增股东, 所以其作出如下股份锁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4、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季刚、汪沦、 季昌保(董事长季刚之父)承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 司股份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内 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2009 年 12 月 1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向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内容如下: “作为深圳市迪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本公司/本人承诺如下:截至本承诺函出 具之日,本公司/本人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 深圳市迪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未拥有 与深圳市迪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企业的 是 不适用 股份、股权或任何其他权益;本公司/本人承诺不会以 任何形式从事对深圳市迪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的生产 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也 不会以任何方式为深圳市迪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的竞 争企业提供资金、业务及技术等方面的帮助;如违反 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将承担由此给深圳市迪威视讯 股份有限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关于代公司承担住房公积金补缴责任的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做出代发行人承担住房公积金补 缴责任的承诺:“如应有权部门的要求或决定,深圳市 迪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需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或深 是 不适用 圳市迪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因未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 金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本公司愿在毋须深圳市迪 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对价的情况下承担该等责 任。” (四)关于代公司承担税收优惠补缴的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做出承诺:“经深圳市南山区地方 税务局核准,深圳市迪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从 2007 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延长三年减半征收”的税收 是 不适用 优惠。本公司作为深圳市迪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的控 股股东,自愿承诺“如政府有关部门追缴上述税款, 本公司将自行承担补缴责任。” (五)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规范关联交易事 项承诺:“本公司/本人及下属其他企业,将根据公平、 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按照一般的商业条款, 是 不适用 严格遵守与尊重股份公司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与股 份公司以公允价格进行公平交易,不谋求本公司/本人 及下属其他企业的非法利益。如存在利用控股地位在 关联交易中损害股份公司及小股东的权益或通过关联
交易操纵股份公司利润的情形,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四、其他事项
| 四、其他事项 | |
|---|---|
| 报告事项 | 说 明 |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项及整改情况 |
无 |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迪威视讯股份有限公 司持续督导期间跟踪报告(2014 年上半年)》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冷 鲲 常 亮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