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Shenzhen Dvision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3
May 16, 2013
55178_rns_2013-05-16_84e10a3d-b8f7-4bf9-9ff3-cc2c8f912623.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迪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期间跟踪报告(2012年度)
|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迪威视讯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冷鲲 | 联系电话:021-68801591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常亮 | 联系电话:010-85130897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
|---|---|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 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 露文件的次数 |
无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 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 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 |
是。已经按照相关要求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各项制 度。 |
1
| 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
|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 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次数 |
2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 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1、2012 年 1-4 月,SIAP 统一视频管理应用系 统产能扩大项目和 VAS 视讯政务系统产能扩大 化项目尚未建成,公司使用专项募集资金的铺底 流动资金购买存货,并将该部分存货对外销售, 所得回款作为公司自有流动资金,其中 SIAP 统 一视频管理应用系统产能扩大项目使用募集资 金中的铺底流动资金 23,132,012.95 元,VAS 视讯政务系统产能扩大化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中 的铺底流动资金 1,193,499.84 元。公司已于 2013 年 4月 18 日,将上述款项从自有流动资 金账户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2、公司以自有流动资金4,057,897.41 元进行 VAS 视讯政务系统产能扩大化项目的无形资产 研发投入,2012 年 11 月,以中国建设银行深 圳市泰然支行募投专户资金归还自有流动资金 4,057,897.41 元,该行为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并公告。截至 2013 年 4 月 28 日,公司已将 上述款项从自有流动资金账户归还到募集资金 账户。 3、公司以自有流动资金 9,541.05 元进行创新 |
2
|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无形资产研发投入,2012 年 11 月,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募投专户归还自有流动资金9,541.05元,该行为 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公告。截至 2013 年 4 月 28 日,公司已将上述款项从自有流动资金账 户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保荐机构认为:迪威视讯在募集资金使用、审批 及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需要整改的问题,保荐机构 将会督促迪威视讯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运用的 审批和信息披露工作,督促迪威视讯将需要整改 的问题尽快落实到位,督促迪威视讯采取切实可 行的措施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除此之外, 发行人关于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均履行了必要 的法律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募集资 金均用于公司发展主营业务之需要,且没有与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影 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号超募资金 使用(修订)》等法规中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迪威视讯募 集资金 2012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
|
|---|---|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1 |
3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2 |
|---|---|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2 |
| 5.现场检查情况 | |
| (1)现场检查次数 | 2 |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 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 题及整改情况 |
1、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至 2012 年 6 月利用 自有闲置资金滚动购买了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未 履行必要的董事会程序和公告程序,违反了《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1 条以及《公司章程》 第一百零七条(八)的规定。 整改措施:公司于 2012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的议案》及《关于确认公司2011年11月至2012 年6月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 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利用不超过人民币柒 仟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的银行保本理 财产品投资,并确认了 2011 年 11 月至 2012 年 6 月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 品的事项。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对此发表了独 立意见和专项核查意见。 2、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上存在不规范情形:2012 年 1-4 月公司在募集资金用于 SIAP 和 VAS |
4
扩产项目尚未建成情况下,存在以铺底流动资金 名义转出募集资金用于 SIAP 和 VAS 系统生 产,金额分别为 2,313.2 万元和 119.35 万元。 整改措施:截至 2013 年 4 月 18 日,公司已 将上述款项从自有流动资金账户归还到募集资 金账户。公司在以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严 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加强对募集资 金账户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避免此类问题再 次发生。 3、募投项目资金的使用存在未经公司董事会审 批并公告的情况,具体为:公司以自有流动资金 4,057,897.41 元进行 VAS 视讯政务系统产能 扩大化项目的无形资产研发投入,2012 年 11 月,以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泰然支行募投专户资 金归还自有流动资金 4,057,897.41 元,该行为 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公告;公司以自有流动资 金 9,541.05 元进行创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 无形资产研发投入,2012 年 11 月,以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募投专户归还自有 流动资金 9,541.05 元,该行为未经公司董事会 批准并公告。 整改措施:截至 2013 年 4 月 28 日,公司已 将上述款项从自有流动资金账户归还到募集资 金账户。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流程及权限方 面,公司未来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 范要求,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4、公司控股股东安策恒兴与中安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安科技”)共同出资设立中
5
| 威信安,其中安策恒兴出资占比49%,中安科技 出资占比51%,中安科技是中威信安的控股股东。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季刚在中威信安担任总经 理,违反了“上市公司的经理人员、财务负责人、 营销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在控股股东单位不得 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的规定。 整改措施: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季刚辞去中威信 安的总经理一职。保荐机构督促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学习上市规则对于关联方的界 定,加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 况的持续督导力度。 5、公司在2012年2月28日披露的《关于开展上市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事项报告》中未披露刘 鹏担任中威信安董事的事项,且与保荐机构核查 报告存在多处差异。 整改措施:公司在2011年年报中披露刘鹏担任中 威信安董事事项,公司及保荐机构将在以后的工 作中保证各类文件的完整性、一致性。 |
|
|---|---|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11 |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 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 查报告除外) |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无 |
6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无 |
|---|---|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 改情况 |
无 |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 项 |
无 |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无 |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 改情况 |
无 |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 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 (1)培训次数 | 1 |
| (2)培训日期 | 2012年5月14日 |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1、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2、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规范要求 3、《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 修订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与规范运作》 |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 情况 |
7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 1.信息披露 | 详见本报告之“一、保荐 工作概述”之“5.现场 检查情况”之“(3)现 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及整改情况” |
详见本报告之“一、保荐工作 概述”之“5.现场检查情况” 之“(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 问题及整改情况” |
| 2.公司内部制度的 建立和执行 |
详见本报告之“一、保荐 工作概述”之“5.现场 检查情况”之“(3)现 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及整改情况” |
详见本报告之“一、保荐工作 概述”之“5.现场检查情况” 之“(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 问题及整改情况” |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 4.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 5.募集资金存放及 使用 |
详见本报告之“一、保荐 工作概述”之“5.现场 检查情况”之“(3)现 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及整改情况” 之2和3 |
详见本报告之“一、保荐工作 概述”之“5.现场检查情况” 之“(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 问题及整改情况”之2和3 |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 9.其他业务类别重 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证券投资、 |
详见本报告之“一、保荐 工作概述”之“5.现场 检查情况”之“(3)现 |
详见本报告之“一、保荐工作 概述”之“5.现场检查情况” 之“(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 |
8
| 委托理财、财务资 助、套期保值等) |
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及整改情况”之1 |
问题及整改情况”之1 |
|---|---|---|
| 10.发行人或其聘 请的中介机构配合 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 11.其他(包括经 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 况、核心技术等方 面的重大变化情 况) |
公司与中安科技集团公 司合资设立了安全移动 视频通讯与应用终端项 目公司、与中视中科公司 合资了设立激光显示终 端产品产业化项目公司 |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共同 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视频通讯 业务具有一定相关性,且在技 术、市场上具有互补性,业务 协同效应强,能够互相促进, 不会导致公司核心技术发生变 化。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
|---|---|---|
| 发行人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 因及解决措施 |
|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 以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安策恒兴、实际控制人季 刚及安策恒兴股东(实际控制人季刚之父) 季昌保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 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 股份。 2、公司核心人员汪沦、罗钦骑、唐庶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 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是 | 不适用 |
9
| 3、公司股东谢润锋、何国辉、蓝兰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 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4、公司其余股东东方富海、上海诚业、浙 商创投、华睿投资、深港优势、深港产学研、 常州科隆以及莫少红、张凯、黄健生、夏建 忠、李刚、鲁锐、陈伟、刘忠辉、凌农、姚 茂福、祝秀英共同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次发行前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 收购该部分股份。 5、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季刚、 陈玮、汪沦、罗钦骑、唐庶及季昌保(董事 长季刚之父)承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 份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其任职期 间内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 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
||
|---|---|---|
|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2009年12月1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向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内容如下: “作为深圳市迪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本人承诺如 下: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本人未以 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深圳市迪威视 |
是 | 不适用 |
10
| 讯股份有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未拥有与深 圳市迪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 企业的股份、股权或任何其他权益; 本公司/本人承诺不会以任何形式从事对深 圳市迪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构 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 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深圳市迪威视讯股份 有限公司的竞争企业提供资金、业务及技术 等方面的帮助;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将承担由此 给深圳市迪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造成的全 部损失。” |
||
|---|---|---|
| (三)关于代公司承担住房公积金补缴责任 的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做出代发行人承担住房公 积金补缴责任的承诺:“如应有权部门的要 求或决定,深圳市迪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需 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或深圳市迪威视讯 股份有限公司因未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本公司愿在毋须深 圳市迪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对价的情 况下承担该等责任。” |
是 | 不适用 |
| (四)关于代公司承担税收优惠补缴的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做出承诺:“经深圳市南山 区地方税务局核准,深圳市迪威视讯股份有 限公司从2007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延长 三年减半征收”的税收优惠。本公司作为深 |
是 |
不适用 |
11
| 圳市迪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自 愿承诺“如政府有关部门追缴上述税款,本 公司将自行承担补缴责任。” |
||
|---|---|---|
| (五)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规范关联交 易事项承诺:“本公司/本人及下属其他企 业,将根据“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 市场原则,按照一般的商业条款,严格遵守 与尊重股份公司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与股 份公司以公允价格进行公平交易,不谋求本 公司/本人及下属其他企业的非法利益。如 存在利用控股地位在关联交易中损害股份 公司及小股东的权益或通过关联交易操纵 股份公司利润的情形,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 四、其他事项 | |
|---|---|
| 报告事项 | 说明 |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 或其保荐的发行人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整改情况 |
无 |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12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迪威视讯股份有限公 司持续督导期间跟踪报告(2012年度)》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冷鲲 常亮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