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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DAS INTELLITECH CO., 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0

Jul 8,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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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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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0-010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0年6月24日 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深圳达实智 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0年6月25 日刊登了《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于2010年7月6日刊登了《深 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 告》。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议案5《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及议案6《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适用累积 投票制进行表决。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10年7月9日召开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0 年7 月9 日上午1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 年7 月8 日—7 月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0 年7 月9 日上午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0 年7 月8 日下午 3:00 至2010 年7 月9 日下午 3:00 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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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 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高新技术工业村W1-A 栋5 楼会议室 (五)出席对象:

  • (1)截至2010 年7 月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保荐机构代表

  • (4)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 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 2) 审议《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3) 审议《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4) 审议《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 5)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6) 审计《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上述议案5、议案6 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 三、会议登记方法

  • 1、登记手续

  • 自然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时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需持本人

  • 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 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介绍信和股东单位的法人授

  • 权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进行登记;

  •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

  • 2、登记时间:2010年7月8日上午8:30 至11:30,下午2:00 至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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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 年7 月9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 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421;投票简称:达实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 以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 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对应的申报价格为100.00。如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子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 一次有效投票为准。股东对总议案表决后,对适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5和议案6的 每一子议案尚须逐项进行表决。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申报价格
总议案 100.00
1 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1.00
2 审议《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2.00
3 审议《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3.00
4 审议《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4.00
5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5.01 (1)刘磅 5.01
5.02 (2)林步东 5.02
5.03 (3)程朋胜 5.03
5.04 (4)刘昂 5.04
5.05 (5)韩青树 5.05
5.06 (6)张万林 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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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7 (7)李黑虎 5.07
5.08 (8)孙进山 5.08
5.09 (9)崔军 5.09
6 审计《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6.01 (1)郝清 6.01
6.02 (2)曲震 6.02
6.03 (3)唐应元 6.03

③总议案、议案1至议案4不适用累积投票制,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 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议案5和议案6适用累积投票制,在“委托价格”项填报对应申报价格,在“委 托股数”项下填报投向该候选人的票数。

选举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累积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 9;选举监事时,每位股东拥有对上述监事候选人的累积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3。 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数全部投给一个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个候选人。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 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 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 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 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7月8日15:00 至2010 年7 月9 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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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 1、会期预定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 2、联系人:何红 张红萍

  • 3、邮编:518057

  • 4、电话:0755-26525166

  • 5、传真:0755-26639599

六、备查文件

  • 1、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 2、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7 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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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授权委托书(格式一)

兹委托 代表本人出席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该受托股东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需按照 以下明确指示进行表决:

序号 议案内容 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3 审议《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4 审议《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5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票数
5.01 (1)刘磅
5.02 (2)林步东
5.03 (3)程朋胜
5.04 (4)刘昂
5.05 (5)韩青树
5.06 (6)张万林
5.07 (7)李黑虎
5.08 (8)孙进山
5.09 (9)崔军
6 审计《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票数
6.01 (1)郝清
6.02 (2)曲震
6.03 (3)唐应元

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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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格式二)

兹全权委托 代表本人出席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1、该受托股东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可以按股东大会要求的表决方式表决;

  • 2、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

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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