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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DAS INTELLITECH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Sep 6,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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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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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2-067

证券代码:002421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2022 年9 月6 日在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后,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 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于当日下午采取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刘磅 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 人,其中,沈冰、陈以 增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刘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与本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发展、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

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与本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各专 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 (1)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为:刘磅先生、王东先生(独立董事)、吕枫先

生。其中刘磅先生为主任委员。

  •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陈以增(独立董事)、孔祥云先生(独立

  • 董事)、刘昂先生。其中陈以增先生为主任委员。

    • (3)审计委员会委员为:孔祥云先生(独立董事)、陈以增先生(独立董
  • 事)、程朋胜先生。其中孔祥云先生为主任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

    • (4)提名委员会委员为:孔祥云先生(独立董事)、刘磅先生、陈以增先
  • 生(独立董事)。其中孔祥云先生为主任委员。

    •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1)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刘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吕枫先生为公司

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吕枫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号码:0755-26525166

传真号码:0755-2663959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达实大厦。

  • (2)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程朋胜先生、吕枫先生、苏俊锋先生为公司副

总经理,聘任黄天朗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 上述人员的任期均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与本届董事

会的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审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1)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聘任许亚姿女士为公司审计负责人。

  • (2)聘任李硕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李硕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号码:0755-26525166

传真号码:0755-2663959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达实大厦。

  • 上述人员的任期均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与本届董事

会的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人员简历附后。

以上议案中,独立董事对第3 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 年 9 月7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9 月6 日

附件:简历

  1. 刘磅先生,1963 年10 月出生, 中南工业大学工学硕士,教授级高级工 程师。1995 年3 月创立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第一至六届董事 会董事长,深圳市第三、四、六届人大代表,人大科技组组长,深圳市南山区第 一届政协委员。现任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 深圳达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达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磅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257,031 股,通过 本公司控股股东昌都市达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190,863,332 股 股份,合计持有股份325,120,3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02%,与董事刘昂 先生为兄弟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中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 批评等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1. 刘昂先生,1967 年8 月出生,英国威尔士大学管理学硕士。1995 年参 与组建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第一至六届董事会董事,深圳市英 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昌都市达实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达实股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总经理,合肥达实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合肥中正物业管理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诺达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深圳市 兴广达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刘昂先生通过本公司控股股东昌都市达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 司46,552,03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4%,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总经理刘磅先生是兄弟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中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 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 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1. 程朋胜先生,1964 年4 月出生,中南工业大学工学硕士,教授级高级 工程师。1995 年参与组建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第一至六届董 事会董事。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研发中心主任、国家博士后 科研工作站负责人,深圳达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江苏达实久信医疗科技有 限公司董事。

程朋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229,37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8%,与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中规定不得 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 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 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1. 吕枫先生,1968 年1 月出生,南开大学物理学学士,清华大学工商管 理硕士(MBA),高级经济师。2001 年10 月进入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曾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威立雅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江苏达实久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

事,深圳达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雄安达实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总经理,山东茗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吕枫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吕枫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184,4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8%,与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中规定不得担 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 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 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1. 苏俊锋先生,1971 年6 月出生,华中理工大学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 1996 年进入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高速铁路建造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常务理事,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副会长及产业设备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智能建筑协会 副会长,深圳市广西商会常务副会长。

苏俊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858,8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与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中规定不得 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 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 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1. 孔祥云先生,1954 年10 月出生。江西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江西财经 大学经济学硕士,1994 年奥地利维也纳经济大学访问学者,会计学副教授、高

级会计师。曾任江西财经大学财会系教研室副主任、审计监察处副处长、处长, 江西华财大厦实业投资公司总经理,中国投资银行深圳分行财会部总经理、稽核 部总经理,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计划财务处处长、经营管理处处长、客户处处 长、金融合作处处长,平安银行总行公司业务二部总经理,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副 行长,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兼任江 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和深圳大学金融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国家审计署驻深圳特 派员办事处特聘外部专家。孔祥云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 格证书。

孔祥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中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属于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 求的任职条件。

  1. 陈以增先生,1971 年9 月出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东北大学博

士,香港理工大学博士后,长期从事工业工程与金融系统工程方面的教学、科研 工作,入选中国高被引学者。曾任上海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系主任、 副院长,上海市 MBA 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质量协会学术教育工作委员 会委员,上海质量协会常务理事,上海运筹协会理事。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陈以增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陈以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中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属于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 求的任职条件。

  1. 王东先生,1967 年3 月出生,天津师范大学物理系学士,天津财经大 学硕士,南开大学博士,清华大学博士后,主要研究领域为气候变化与低碳经济、 战略管理、跨国公司与国际投资、区域经济等。曾任法国巴黎第九大学、荷兰代 尔夫特理工大学访问教授,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特约研究员,广东省体制改革 研究院特约研究员,深圳市软科学专家,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专家委员会委员, 深圳市莱英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气候变 化与低碳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深圳市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主任,深圳市国际低 碳发展研究院院长。王东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王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中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属于最 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的任职条件。

  1. 黄天朗先生,1970 年10 月出生,浙江工商大学学士,中级会计师,注

册税务师。曾任深圳市汇凯进出口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汇凯(南美)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1999 年11 月进入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董 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财务总监,深圳达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昌都市达实投 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达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沧洱 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达实旗云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黄天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9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与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中规定不得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 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1. 许亚姿女士,1973 年11 月出生,会计学学士,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 内部审计师。曾任湖南省湘潭市低压电器厂主管会计、雅域(深圳)实业有限公 司主管会计、深圳尚青模具有限公司主管会计、深圳市赛格达声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主管会计、深圳市赛格达声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师。2009 年9 月进入本公司, 一直担任审计负责人职务。

许亚姿女士直接持有公司438,300 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中规定不得担任审计负责人的情形,未受到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 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1. 李硕女士,1987 年11 月出生,经济学硕士。2013 年11 月进入公司

证券部,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李硕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 秘书资格证书。

李硕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4,000 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中规定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未受 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 等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