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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DAS INTELLITECH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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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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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 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对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要求,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 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公 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请董事会将上述预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2020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我 们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出具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 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

体系较为完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适合公司 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并得到有效的实施。公司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 大投资、信息披露等重大活动的控制充分、有效,能够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 开展及经营目标的全面实现。

三、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胜任了公司2020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公司 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 《公司章程》及《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规定,并已得到全体独立董事的事 前认可,我们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 度审计机构,年审费用108 万元,并请董事会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1. 2020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能够严格按照公司《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有关激励考核制度执行,薪酬发放的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 年度薪酬标准结合了目前公司的实际经 营状况及各岗位职责要求,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提出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薪酬标准符合公 司及行业现状,我们同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 年度薪酬方案。

五、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

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 靠,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财会 [2018]35 号)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 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深圳达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达实租赁”)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达实租赁的市场业务拓展、提 高公司总体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具体贷款 利率参考银行市场利率,以双方最终确认为准;公司合计持有达实租赁100%股 权,财务风险可控。本次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向达实租赁提供15,000 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 事项。

八、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在充分保障公司及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并有 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升 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盈利能力,不会对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 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事项。

九、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第三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因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对8 名离职 激励对象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4.1 万股进行回购注 销,回购价格为1.90 元/股。

我们认为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 项。

十、 关于公司2020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和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

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 年 度对外担保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外担保情况

  1. 报告期内,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批准了对达实租赁拟向银行申请的 3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期限一年,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担 保余额1,458.34 万元。

  2. 报告期内,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了达实久信为久信数字医疗向 银行申请1,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期限一年,截至2020 年 12 月31 日,担保余额459.6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56,504.16 万元,占上 市公司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50.61%,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 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6,00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1.94%。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 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对外担保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 序,公司已经在报告期内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无明显迹象表明公司 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二)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 并累计至2020年12月31日的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