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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DAS INTELLITECH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4

Mar 24,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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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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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之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达 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达实智能”或“公 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就达实智能对控股 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财务资助概述

(一)本次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达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租赁”) 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达实租赁提供 3,000 万元的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1、借款金额:人民币 3,000 万元整

  • 2、借款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 3、借款期限:自该笔借款发放之日起 2 年

  • 4、年利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 10%

  • 5、还款方式:借款人按照协议约定按期偿还本金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累计向达实租赁提供的财务资助为 6,000 万元 (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 3.43%。 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无逾期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二)本次财务资助的影响和风险

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对达实租赁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同 时将保证达实租赁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在拓展主营业务的同时,引 入达实租赁的金融支持,实现公司技术+金融的战略思路,同时能够提高公司总 体资金的使用效率。

达实租赁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在提供财务资助期间有能力对其经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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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 1、公司名称:深圳达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 3、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15,000 75%
东兴企业澳门离岸商业服务有限公司 5,000 25%

4、法定代表人:刘磅

5、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资 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6、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达实租赁总资产为 20,366.57 万元,净资产为 10,096.87 万元,201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84.63 万元,净利润 30.65 万元。

三、其他股东及其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东兴企业澳门离岸商业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副董事长林步东控制的企业,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为切实保障上 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林步东承诺:如果达实租赁不能按期归还实际借款金 额时,由其指定其控制的境内企业对该借款本息按东兴企业澳门离岸商业服务有 限公司出资比例承担连带归还责任。

四、审议决策程序

鉴于达实租赁系由公司与公司副董事长林步东控制的企业东兴企业澳门离 岸商业服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出席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同意并做出决议,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

达实智能本次为控股子公司达实租赁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满足达实租赁经 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在提供财务资助期间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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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本次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将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 10%向达实租赁收取借款利息,提供财务资助的条件是公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 发表同意意见,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保荐机构对达实智能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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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之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郭 国 胡 军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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