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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Crastal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Nov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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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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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对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 认真的监督和审议,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日为2021 年11 月26 日, 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 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的规定,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日为 2021 年11 月26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5 名激励对象以12 元/股的价格 授予148,5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管 黎 华 刘 昱 熙 尹 公 辉

日期:2021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