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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Cotran New Material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4
Sep 1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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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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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 2024-061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 号:2024-059),公司定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024 年 9 月 16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持股 3%以上股东周东先生提交的《关 于提请增加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 案的申请函》(以下简称《申请函》),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周东先生提请将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60)。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向董事会提出临时 提案。截至《申请函》提交日,周东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8,325,620 股,占 公司当前总股本 126,431,804 股的 6.59%。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提案内容属于 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提案人资格和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会议召开方 式、召开时间、会议地点、股权登记日、登记方法等均保持不变,现将更新后的 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有关事项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27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20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工业园 2
-
号厂房 2 楼多功能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以下议案: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
| 3.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 3.01 | 选举周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3.02 | 选举廖长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3.03 | 选举梁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3.04 | 选举马婷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4.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4.01 | 选举徐树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4.02 | 选举常军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4.03 | 选举雷永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5.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5.01 | 选举王玉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 5.02 | 选举彭少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本次会议共审议 5 项议案。 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上述议案将全部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 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本次会议审议第 1 项、第 3 项、第 4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5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第 2 项议案由公司持股 3%以上股东周东先生以临时提案方式提出,程序 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及 2024 年 9 月 18 日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 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4)提案 3.00 至提案 5.00 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分别选举非独立董事 4 人、 独立董事 3 人、非职工代表监事 2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 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本次股 东会召开十日前(2024 年 9 月 17 日前)书面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 年 9 月 24 日—2024 年 9 月 25 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 午 14:00 至 16:3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工业园 2 号厂 房 2 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2024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在 2024 年 9 月 25 日 16:3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107)。信封请注 明“股东会”字样。
(4)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本次会议不接受电 话登记;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 场签到。
5、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梁媛、吴玮琼
联系电话:0755-3369 1628
联系传真:0755-2919 9959(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工业园 2 号、3 号厂房。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
2、《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
3、《关于提请增加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
东会临时提案的申请函》;
-
4、深交所规定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
/本单位出席贵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信息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
(个人股东需股东本人签名,法人股东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数:_______
委托人持股性质: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
同意受托人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
次会议涉及的相关文件: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弃权 | ||
|---|---|---|---|---|---|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
| 3.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选举票数 | ||
| 3.01 | 选举周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3.02 | 选举廖长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3.03 | 选举梁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3.04 | 选举马婷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4.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
应选人数3人 | 选举票数 | ||
| 4.01 | 选举徐树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4.02 | 选举常军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4.03 | 选举雷永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5.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选举票数 |
|---|---|---|---|
| 5.01 | 选举王玉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 5.02 | 选举彭少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说明:
-
1、非累积投票提案,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择一项打“√”,
-
不填或多填表示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平均分配给各位候选人,也可 以在各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委托人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 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是/ 否(请选择)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
4、表决意见应填写清楚、工整,不得涂改,否则为废票。 附注:
-
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至本次会议闭会;
-
2、企业法人委托须加盖公章;
-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2024 |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
|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
|||
|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 出席会议人姓名/名称 | 是否委托 | ||
| 代理人名称 |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 个人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盖章 |
附注:
-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 16:30 前以信
-
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350731”;投票简称:“科创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 (1)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 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2)选举独立董事(提案 4.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提案 5.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 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2 位。
-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4 年 9 月 27 日上午 09:15-09:25、09:30-11:30,下午 13:00-
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27 日(现场股东会召开 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27 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