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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COSHIP ELECTRONICS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Dec 11,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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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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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7-051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外转让所持有的南通同洲视讯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所持有的南通同洲 视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同洲视讯”)35%的股权转让给南通新 东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公司还持有南通同洲视讯5%的股权。根据 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万隆评报字[2017]第 1828 号《资产评估 报告书》,以 2017 年 10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15,575.69 万元,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5,451.4915 万 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以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 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转让所持有的南通同洲视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部分 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南通新东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11 月 21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9132060058559312X1,注册资本:人民币 86000 万元,住所:南通市人民 东路 888 号,法定代表人:顾希,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园区基础设 施建设;商务信息咨询;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钢材、混凝土、机械 配件、防水材料、水泥制品、环保设备、工程机械设备及配件的批发、零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南通崇 川经济开发区总公司持有南通新东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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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新东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 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 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南通新东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6 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元,未 经审计):
| 财务指标 | 2016年12月31日 |
|---|---|
| 资产总额 | 1,828,992,860.30 |
| 负债总额 | 977,466,933.37 |
| 净资产 | 851,525,926.93 |
| 财务指标 | 2016年度 |
| 营业收入 | 157,541,000.00 |
| 净利润 | -2,324,445.47 |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南通同洲视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08 月 22 日,注册资本:9000 万元,注册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新胜路 188 号,法定代表人:顾希,经营范围: 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其应用网络产品、自动化控制设备、电子元器件、通 信设备、智能电视机、移动电话机及无线数据终端、数字电视机顶盒的研发、生 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 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 术除外);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建筑材料的销售;商务信息咨询;实业投 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经营范围国家有专项规定的按专项规定执行)。股权转 让前的股东构成为: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40%的股权;南通新东 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 40%股权;深圳市智汇城视讯网络有限公司持有其 20%股权。
南通同洲视讯 2016 年及 2017 年 10 月 31 日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 元,经审计):
财务指标 2017年10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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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总额 | 21,278.24 | 21,168.15 |
|---|---|---|
| 负债总额 | 10,498.23 | 12,799.19 |
| 净资产 | 10,780.01 | 8,368.97 |
| 应收账款余额 | 4,984.10 | 0 |
| 财务指标 | 2017年1月1日-10月31日 | 2016年度 |
| 营业收入 | 15,193.96 | 5.11 |
| 营业利润 | 2,941.46 | -308.10 |
| 净利润 | 2,411.04 | -305.99 |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协议尚未签订,公司将根据股权转让的进展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拟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 “一、交易双方
甲方(转让方):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乙方(受让方):南通新东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 股权转让及价款支付
-
1、 甲方同意向受让方转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35%股权,乙方同意受让上
-
述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甲方仍持有目标公司5%的股权。
-
2、 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三日内,甲方派驻到目标公司的代表辞去董事
-
及相关职位。
3、 乙方受让上述股权的价格为人民币 伍仟肆佰伍拾壹萬肆仟玖佰壹拾伍元
整(小写5,451.4915 万元) 。
-
4、 上述股权转让价款,乙方在合同签订之后30 个自然日之内以电汇方式支
-
付给甲方。
”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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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出售资产所得款项的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对外转让南通同洲视讯的部分股权,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为公司带 来正向的现金流,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财务抗风险能力。出售南通同 洲视讯的部分股权,预计将产生一定的收益。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12 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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