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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COSHIP ELECTRONICS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Jul 21,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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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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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安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同洲电子”或“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同洲电子继续 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 况如下:
一、同洲电子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721 号文)核准,截至 2009 年 8 月 19 日止,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4,777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429,93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4,100,797.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15,829,203.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于 2009 年 8 月 19 日出具深鹏所验字[2009]87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2年1月4日,同洲电子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个亿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 意公司继续将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预计还款时间为2012年7 月20日之前。2012年1月31日,同洲电子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个亿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12年7月13日,公司将上述15,000万元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同洲电子募集资金实际使用状况及短期内公司发展状况,同洲电子认为 目前募集资金仍将闲置一段时间。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同 时对公司实际运营产生帮助,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保证 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洲电子拟继续将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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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 过 6 个月,预计还款时间为 2013 年 1 月 31 日之前。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发展 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同洲电子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 确保项目进展。
二、 同洲电子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所履行的程
序
2012 年 7 月 19 日,同洲电子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5 个亿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 会同意公司继续将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预计还款时间为 2013 年 1 月 31 之前。
同洲电子独立董事郝珠江、潘玲曼、欧阳建国和钟廉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 司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计 划及建设进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继续将人民币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12年7月19日,同洲电子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个亿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 同意公司继续将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预计还款时间为2013年1月31日之前。
三、保荐机构关于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根据上述核查情况,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认为:基于同洲电子募集资金 的闲置情况及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结合同洲电子的生产经营情况,本次同洲电 子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同洲电子流动资金 压力,降低其财务费用,且并未违反其在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中披露 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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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同洲电子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同洲电子已承诺为了确保募集资金项 目的正常实施,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需要随时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募集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同 意同洲电子继续将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因此,上述《关于公司继 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个亿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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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继续 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范文明 琚泽运
签署日期:二○一二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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