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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COSHIP ELECTRONICS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2, 2021
54114_rns_2021-04-22_78347773-d2bb-4d19-b9d6-99946a352493.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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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任职资格合法
经审核莫冰先生、何小毛先生、刘道榆先生、凌健博先生的工作经历及相关 背景,我们认为董事会聘任上述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系出于进一步加强公 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发展的需要。莫冰先生、何小毛先生、刘道榆先生、 凌健博先生具备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素养,符合《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条件。 2、程序合法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莫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何小毛先生 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刘道榆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聘任凌健博先 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二、《关于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2020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是根据公 司的相关薪酬考核标准及实际经营情况来进行考核的。本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2020年度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事项。
三、《关于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
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方案符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我们同意2021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
四、《关于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 区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议案的审议和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我们同意将2021年度董 事薪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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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张 白 李 文 金玉丰
李 麟
2021 年4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