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HENZHEN COSHIP ELECTRONICS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6, 2021

54114_rns_2021-04-06_a2853b6c-2c3a-4733-b0a5-3e4592e5fd0c.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 同洲 公告编号:2021-025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已于 2016 年 3 月 27 日任期届满,需要进行 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五名、独立董事 四名,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张白先生、李文女士、李麟先生、金玉丰先 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张白先生、李文女士、金玉丰先生 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李麟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 资格证书,李麟先生已出具《关于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 格证书的承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方法(2017 年修订)》的 规定,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 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 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审核候选人的经历及相关背 景,我们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具备 胜任独立董事职务的能力,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条件。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提名张白先生、李文女士、李 麟先生、金玉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4 月7 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白先生, 1960 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香港公开大学工商管 理硕士,注册会计师。1983 年 8 月至今在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从事科研和 教学工作;兼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福建省审计学会副会长、福建省会计学会理 事、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 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2 月 22 日至今任深圳市同洲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张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宜担任独立董事职务的情形。

李文女士 ,1967 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福州大学会计系本科 毕业,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历任福建省华福房地产公司财务部总经理、福 建省华福证券公司总部财务部总经理、福建中城集团财务总监、福州电视台财务 总监、闽福发独立董事; 2013 年至今任福建群升置业财务总监;2011 年至今兼 任福州大学会计系外聘硕士生导师。 2021 年 2 月 22 日至今任深圳市同洲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李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宜担任独立董事职务的情形。

李麟先生 ,1972 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山大学经济 学系国际贸易专业。历任福建省土产畜产进出口公司职员,福建闽江律师事务所 律师,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律师,福建同人大有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福建 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2017 年至今担任江西福道建设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

截至目前,李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宜担任独立董事职务的情形。

截至目前,李麟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李麟先生已出具《关于参 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

金玉丰先生 ,1961 年生,中国籍,拥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南京工学院硕 士、东南大学电子工程系博士研究生、北京大学微电子系博士后。1985 年至1999 年历任电子部第55 研究所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计划处副处长,2001 年至今任 北京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副教授、教授,2014 年至今任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教 授。2013 年至2019 年担任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至今担任国 微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至今担任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金玉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宜担任独立董事职务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