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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COSHIP ELECTRONICS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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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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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上年度保留意见涉及情况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一、上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说明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中喜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出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如下:
“ 2019 年 10 月 25 日,同洲电子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 书》(深证调查通字 [2019]345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调查。由于该立案调查尚未有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我们无法确定立案调查结果 对同洲电子 2019 年度财务报表整体的影响程度。”
二、上年度保留意见情况已消除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1年3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监局(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书》( [2021]1号),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洲电子)涉嫌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由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调查完毕,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 局依法拟对相关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经查明,同洲电子涉嫌违法的主要事实如 下:
一、提前确认职工薪酬负债
同洲电子在2014年12月31日确认了2,630万元因经济性裁员产生的职工薪酬 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经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同 洲电子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间不早于2015年1 月,且该笔辞退福利于2015年实际发放2,081.38万元,于2016年实际发放542.29 万元,上述职工薪酬负债均应在2015年度确认。由此同洲电子2014年度虚减净利 润2,630万元,2015年度虚增净利润2,897.77万元,2016年度虚减净利润267.77万 元。
二、滞后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2012年9月,同洲电子投资1,500万美元设立境外合资公司国际通信传媒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国通传媒)并持有其30%的股权。2015年末该投资已出现明显减值 迹象,但公司未按《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于2015年度确认 资产减值损失,直至2016年年报才以第三方于2015年年末认购国通传媒增发股份 的价格作为公允价值,确认减值损失3,935.67万元。由此,同洲电子2015年度虚 增净利润3,950万元,2016年度虚减净利润3,935.67万元。
三、虚构销售收入
2015年3月,同洲电子向深圳市安迪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健之康科技有 限公司虚假销售已全额计提资产减值的呆滞存货,虚增 2015年度营业收入 1,254.35万元,虚增2015年度净利润1,254.35万元。
2015年12月,同洲电子全资子公司南通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 通同洲)向北京华光同创科技有限公司虚假销售呆滞存货,导致同洲电子虚增 2015年度营业收入2,920.05万元,虚增2015年度净利润2,920.05万元。
综上,同洲电子2014年度虚减净利润2,630万元,2015年度虚增利润11,022.16 万元,2016年度虚减净利润4,203.44万元,分别占合并利润表当期披露利润的 6.31%、164.17%和6.89%,并导致2015年度净利润由亏损转为盈利,同洲电子披 露的2014年、2015年、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至此,可以确定立案调查结果对同洲电子 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财务报表整 体的影响程度,上年度保留意见涉及情况已消除。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上年度保留意见涉 及事项已消除的专项说明》之签署页)
刘用腾 刘晓为 莫 冰
林 强 廖清富 张 白 李 文 金玉丰 李 麟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