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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COSHIP ELECTRONICS CO.,LTD. AGM Information 2015

Feb 10,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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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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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15 年 1 月 30日召开,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于2015 年 1 月 31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 知公告》(公告编号:2015-015)

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进一步保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 示如下:

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2 月 16 日下午三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2月15日—2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2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 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2月 15日下午3:00至2015年2月16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 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 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 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股权登记日:2015 年 2 月 11 日

(六)会议出席对象:

1、2015 年 2 月 11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机构代表等。

二、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大股东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名侯颂先生、李宁远女士增补成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叶欣先生增补成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上述三名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简历附后)。现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对侯颂先生、李 宁远女士、叶欣先生担任董事进行选举,该议案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选举。

三、累积投票制有关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增补董事,本次董事 候选人数 3 人。

(一)累积投票制的含义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 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二)股东最大表决权数的计算

股东最大表决权数就各议案组分别计算,为股东代表股份数与该议案组下应 选人数的乘积。

(三)投票方法

累积投票制的选票不设"反对"项和"弃权"项,投票人可分别在候选人姓 名后面"选举表决权数"栏内填写对应的选举表决权数。最低为零,最高为所拥 有的该议案组下最大表决权数,且不必是投票人股份数的整倍数。

(四)计票方法

1、超量投票的处理:就各议案组下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如股东使用的表决 权数累计超过其对该议案组的最大表决权数,将分两种情形处理:(1)如只投向 一位候选人的,该投票有效,按该股东所拥有的最大表决权数计算;(2)如该分 散投向数位候选人的,该投票无效。

2、缩量投票的处理:如股东使用的表决权数累计少于其对该议案组的最大 表决权数,选票有效,不足部分视为弃权。

3、出席而不投票的处理:出席而不投票的股东,视为放弃表决权。

(五)候选人的当选规则

各议案组的候选人分别根据得票数,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取得票数较多者 当选,且每位当选者的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以累 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

四、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欲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于 2015 年 2 月 13 日 9:00—17: 00 到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办 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 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法人股东凭股权证书或股票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 复印件登记。

(三)个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登记。

(四)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公司董事 会秘书办公室。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2月16 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 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052;投票简称:同洲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052;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选择拟 投票的议案。申报价格与议案序号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1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
1.1 关于增补叶欣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01
1.2 关于增补侯颂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02
1.3 关于增补李宁远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03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

(4)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即对应的申报价格为"1.01"、"1.02"、 "1.03"的议案):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投给某董事候选人的表决票数。填 报具体规则如下:

(a)投资者持有的选举董事候选人的最大有效表决权票数等于投资者持有的 股数与候选董事人数的乘积。投资者可以用所有表决权票数集中投票选举一名董 事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票给三名董事候选人,但所投的表决权总数不得超过其 最大有效表决权票数。例如,如投资者持有股数为10,000股股份,本次董事候选 人为3名,则投资者持有的最大有效表决权票数为30,000票(即10,000股×3= 30,000票)。投资者可以将30,000票中的每10,000票平均给予3位董事候选人; 也可以将30,000票全部给予其中一位董事候选人。

(b)投资者输入的三项议案的累计表决权总数,多于其持有的最大有效表决 权票数时,则投票无效;少于其持有的最大有效表决权票数时,投票有效,差额 部分不计入有效表决权票数。

例如,对1.1《关于增补叶欣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买卖方向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申报价格 委托股数
买入 362052 同洲电子 1.01 直接输入表决票数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股东可 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1 数字证书身份认证

数字证书是指由"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 (以下简称认证中心)签

发的电子身份凭证。持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向深交所认证中心(网址: http://ca.szse.cn)申请数字证书的新办、补办、更新、冻结、解冻、解锁、 注销等相关业务。

1.2 服务密码身份认证

深交所在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或其它相关系统开设"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 为持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提供服务密码的申请、修改、挂失等服务。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 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校验号码,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七 日。

(2)激活服务密码

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比照本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申 报规定如下:

①买入"369999"证券,证券简称为"密码服务";

②"申购价格"项填写1.00元;

③"申购数量"项填写网络注册返回的校验号码。

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

投资者遗忘服务密码的,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挂失,服务密码挂失申报的 规定如下:

①买入"369999"证券,证券简称为"密码服务";

②"申购价格"项填写2.00元;

③"申购数量"项填写大于或等于1的整数。

申报服务密码挂失,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正式注销,注销后投资者方可重新申 领。

2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登 录 网 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 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 2015年2月15日下午3:00至2015年2月16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三)计票规则

1、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应当使用持有该 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且投票后视为该股东拥有 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均已投出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票。股东 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3、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 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 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5、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除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应当单独统 计并披露。

五、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他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 电话:0755—26990000-8880/8957 传真:0755-26722666 邮编:518057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龚芸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 月 30 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同洲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填入表决股数):

议案内容 赞成 反对 弃权
1.《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
投票选举董事的表决权总数=持有股数ⅹ(乘以)3= 表决意见
1.1关于增补叶欣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2关于增补侯颂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3关于增补李宁远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注: 议题按累积投票制投票方法表决。

附件二:

回 执

截至 2015 年 2 月 11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复印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 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公司董事候选人简历

叶 欣先生,1975年生,中国籍,西安交通大学会计学士、西安理工大学管理学 硕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1995年7月至2003年10 月任民航西北管理局财务处会计;2003年10月至2006年7月任清华紫光股份有限 公司、清华控股集团公司战略发展部副总监;2006年8月至2011年12月先后任公 司投资与项目管理中心副总监、财经管理部副经理、北京办事处主任;2012年1 月至2015年1月30日任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2月至2015年1月23日任公司董事会 秘书;2015年1月30日至今任公司总经理。2010年7月至今任北京捷易联科技有限 公司董事,2010年12月至今任北京同洲时代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12年6月 至2014年7月任湖北同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12年6月至今任深圳市汇巨信 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9月至今任深圳科旭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 经理、常务董事。叶欣先生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票300万股,没有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

侯 颂先生,1968年生,中国籍,南开大学数学系本科毕业。1990年7月至1993 年11月就职于北京市化工局橡胶十厂,任综合统计;1994年1月至1999年12月就 职于北京京华信托投资公司,任部门经理;2001年1月至2004年1月就职于盘龙企 业拍卖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5年1月至2014年12月就职于聚银通(北京)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5年1月30日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侯颂先生 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宁远女士,1979 年生,中国籍,天津南开大学国际商学院国际贸易专业毕业。 2003 年至 2007 年就职于新世界房地产武汉分公司,任综合管理部主管职务;2008 年至 2013 年就职于友和道通航空有限公司,任人力资源部经理职务;李宁远女 士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无在其 他公司任职或兼职情况,没有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