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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COMIX GROUP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1
Oct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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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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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 2021-041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钦鹏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齐心集团”)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 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钦鹏先生发来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及实施完成 的告知函》,获悉其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并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陈钦鹏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现 任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钦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 人持股情况变化详见本公告持股情况变动表。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1 年4 月2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 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钦鹏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 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自2021 年4 月26 日起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集中竞价方式,拟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陈钦鹏先生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 择机实施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该公告。
陈钦鹏先生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同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完成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陈钦鹏先生于增持计划内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711,097 股,增持股份数 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7%,累计增持股份金额为人民币22,085,523.38 元。陈钦鹏先生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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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行动人在增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变化如下表:
| 名称 | 增持计划实施前持股情况 | 增持计划实施前持股情况 | 增持计划实施后持股情况 | 增持计划实施后持股情况 |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 | 247,845,097 | 33.77% | 247,845,097 | 33.77% |
| 陈钦鹏 | 1,474,978 | 0.20% | 4,186,075 | 0.57% |
| 陈钦武 | 36,000,000 | 4.90% | 36,000,000 | 4.90% |
| 陈钦徽 | 21,600,000 | 2.94% | 21,600,000 | 2.94% |
| 合计 | 306,920,075 | 41.81% | 309,631,172 | 42.18% |
备注:本公告百分比数值保留至小数点后2 位数,以上如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 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和实施情况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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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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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陈钦鹏先生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计划完成后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就本次增持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增持人具有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 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增持属于《管理办法》规 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陈钦鹏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及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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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10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