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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COMIX GROUP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0
May 5,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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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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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 2020-024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 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齐心控股减持股份所得资金将用于降低齐心控股的股票质押率,合理控制自身负 债率。
-
2、齐心控股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
-
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控股股东齐心控股、实际控制人陈钦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陈钦武先生、陈钦徽先生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 的合计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大宗交易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 受让的股份。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 年4 月30 日收到控股股东深圳 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心控股”)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的告知函》,齐心控股于2020 年4 月30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了所持的公 司股票9,83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1.339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目的
齐心控股在告知函中表示:减持股份所得资金将用于降低齐心控股的股票质押率,合理控 制自身负债率。
二 、控股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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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情况
| 1.基本情况 | 1.基本情况 | 1.基本情况 | 1.基本情况 | 1.基本情况 | 1.基本情况 | 1.基本情况 | 1.基本情况 | 1.基本情况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 | ||||||||
| 住所 |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南社区福虹路9 号世贸广场A 座 1707-1708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0 年4 月30 日 | ||||||||
| 股票简称 | 齐心集团 | 股票代码 | 002301 | ||||||
| 变动类型 (可多 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 A 股 | 983.0000 | 1.3392 | |||||||
| 合 计 | 983.0000 | 1.3392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请注明) |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 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不适用)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 深圳市齐心控股 有限公司 |
全部为无 限售条件 股份 |
27,689.9997 | 37.7238 |
26,706.9997 | 36.3846 |
||||
| 陈钦武 | 3,600.0000 | 4.9045 |
3,600.0000 | 4.9045 |
|||||
| 陈钦徽 | 2,160.0000 | 2.9427 |
2,160.0000 | 2.9427 |
|||||
| 陈钦鹏 | 合计 | 147.4978 | 0.2009 |
147.4978 | 0.2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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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 无限售条 件股份 36.8745 0.0502 36.8745 有限售条 件股份 110.6233 0.1507 110.6233 |
0.0502 0.1507 |
|
|---|---|---|
| 合计持有股份 合计 33597.4975 45.771932,614.4975 |
44.4327 | |
| 其中: 无限售条 件股份 33486.8742 45.621232,503.8742 有限售条 件股份 110.6233 0.1507 110.6233 |
44.2820 0.1507 |
|
| 备注:齐心控股及一致行动人最近一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为2019 | 年10 月 | |
| 22 日,披露日至本次减持后,其拥有的股份累计减少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3392%。 |
备注:齐心控股及一致行动人最近一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为2019 年10 月 22 日,披露日至本次减持后,其拥有的股份累计减少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3392%。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
是□ 否☑ |
|---|---|
| 划 |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 |
|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 |
|
|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 是□ 否☑ |
|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
是□ 否☑ |
|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三、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限售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齐心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陈钦武先生、陈钦徽先生在公司IPO 上市时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以上承诺已履行完毕,本次减持并未违反以上股份锁定承诺。
2、陈钦鹏先生融资增持与被动减持相关承诺事项
公司于2015 年1 月13 日和2016 年8 月31 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分别披露《关于实际 控制人陈钦鹏先生完成融资增持股份的补充公告》和《关于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被动减持 通过资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公告》,2014 年12 月4 日至2015 年1 月7 日,公司实际控制 人、公司董事长陈钦鹏先生通过个人证券账户增持公司股份682,919 股,通过“南华期货长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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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号资产管理计划”托管账户增持公司股份6,764,831 股,共计增持公司股份7,447,750 股, 占公司总股本373,599,998 的1.99%,累计增持均价8.8118 元/股。因根据相关规定,资产管 理计划产品到期后必须终止,截至2016 年8 月30 日收盘,陈钦鹏先生被动减持通过资管计 划方式持有的公司股票6,764,831 股。
陈钦鹏先生在2014 年12 月4 日至2015 年1 月7 日期间增持公司股票时承诺:在增持期 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 买卖股份、短线交易,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超计划增持;同时,追加承诺:在本次增持计 划完成后的12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该公告披露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 事长陈钦鹏先生补充承诺:自该次减持股份开始,连续六个月内出售的公司股份低于公司股份 总数的5%。
以上承诺已履行完毕,本次减持并未违反以上股份锁定承诺。 3、2016 年关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公司于2016 年1 月15 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齐心控股、实际控制人陈 钦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钦武先生、陈钦徽先生出具了《关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 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切实维护 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 制人陈钦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钦武先生、陈钦徽先生承诺:自2016 年1 月14 日起六个月 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所得全部归 公司所有。
以上承诺已履行完毕,本次减持并未违反以上股份锁定承诺。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存在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本次减持股份的股东 未作出过有关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2、本次齐心控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3、齐心控股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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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控股股东齐心控股、实际控制人陈钦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钦武先生、陈钦徽 先生承诺:自本次减持之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上市公司股份低于公司股 份总数的5%。
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控股股东齐心控股、实际控制人陈钦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陈钦武先生、陈钦徽先生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 的合计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大宗交易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 受让的股份。
五、备查文件
齐心控股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5 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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