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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COMIX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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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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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泽禹)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2020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积极出 席公司2020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 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有效保证公司董事会决策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 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2020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进行汇报: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任期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 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就相关议案发表的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4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 下:
| : | |||||
|---|---|---|---|---|---|
| 董事会 | 股东大会 | ||||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出席次数 |
| 4 | 4 | 0 | 0 | 2 | 2 |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认真了解公司2020 年度经营活动的基础上,对关键问题进行 评议,依据专业知识、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本人在2020 年发表的独立意见 如下:
1、2020 年4 月19 日,在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对续聘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发
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还发表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关于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独立意见和关于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8 月2 日,在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和关于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3、2020 年10 月27 日,在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和关于公司《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独立意见。
4、2020 年12 月25 日,在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境外子公司记账本位 币变更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公司现场会议及不定期走访等机会对公司进行考察,深入了解 公司的经营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等相关情况,督促上市公司积极 推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规范使用;通过电话、微信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 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 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确保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得到 有效发挥。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的专门委员会、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主动了解、获取做 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2020 年度,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日常关联交易、担保事项、内控制度及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等重大事项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 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了解最新监管方向,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定期监督检查,督 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进行公司日常 信息披露。促进全面了解证券市场发展现状与趋势,增强规范运作意识与风险责任意识,提升 基础管理能力与决策能力。本人还持续关注公司在公众号和媒体上发布的重要信息,督促公司 相关人员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
益。
五、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对涉及公 司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分析,在公司发展战略、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提出独到 的建议。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加强委员会成员及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沟通,积极关注 公司审计部工作的开展,督导审计部根据深交所对中小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相关要求, 积极推动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本人在2020 年任期内共参加8 次审计委 员会会议。
1、2020 年1 月15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0 年度第一次季度工作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审计部2019 年第四季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及2020 年第一季度审计工作计划》和《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 年第四季度工作报告》。
2、2020 年1 月15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0 年度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审计部2019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 年度工作报告》。
3、2020 年2 月28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0 年度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度业绩快报的内部审计报告》。
4、2020 年4 月17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0 年度第二次季度工作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审计部2020 年第一季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及第二季度审计工作计划》和《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一季度工作报告》。
5、2020 年4 月19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0 年度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
6、2020 年7 月15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0 年度第三次季度工作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审计部2020 年第二季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及第三季度审计工作计划》和《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二季度工作报告》。
7、2020 年10 月27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0 年度第四次季度工作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审计部2020 年第三季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及第四季度审计工作计划》和《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三季度工作报告》。
8、2020 年12 月30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0 年度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2021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六、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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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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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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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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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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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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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联系方式:[email protected]
七、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独立公正 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深入了解生产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建设及董事 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造成的影响,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利用自已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的战略发展、内部控制、重大经营决策等 提供了专业性意见,对公司财务及生产经营活动、信息披露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对若干重大问 题均发表了的独立董事意见,为公司未来发展和规范运作及提升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1 年度,本人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职,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利用自己的专 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
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团队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全力 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胡泽禹 2021 年4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