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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COMIX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Oct 28,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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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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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 关规定,作为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风 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及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 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 个月,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为前提,按照各项目投 资时间进度表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 及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

二、关于公司《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1、公司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 号--员工持股 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议案回 避表决,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出席人数、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资金自筹的基本原则, 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召开职 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了公司员工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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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实施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 励约束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 促进长期、稳定发展;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 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将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韩文君 胡泽禹 钱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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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10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