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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COMIX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Aug 14,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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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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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 关规定,作为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建立有效 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良好执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已知悉并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后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以其他方式变相资金占用的情形。

2、经认真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经公司2019 年3 月25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19 年4 月17 日2018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10,000.00 万元,本 次担保事项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4 个月内有效。

截止2019 年6 月30 日,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实际获得的综合授信担保审批额度为人民币 174,140.09 万元(其中人民币90,200.00 万元,美元12,210.00 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最 近一期(2019 年06 月30 日)未经审计净资产的71.03%。其中,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 90,200.00 万元人民币,美元10,700.00 万元;对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0 万元人民币; 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金额为美元1,510.00 万元。

截止2019 年6 月30 日,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5,645.26 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最 近一期(2019 年06 月30 日)未经审计净资产的26.77%。无逾期担保。(按2019 年06 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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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为:1 美元对人民币6.8747 元计算)。 我们认为:

公司上述对外担保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履行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行为及损 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

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与“证监 发[2003]56 号”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二、《关于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编制的《关于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 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 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真实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会计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独立董事:

韩文君 胡泽禹 钱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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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8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