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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COMIX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Dec 8,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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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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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转让汕头市齐心文具制品有限公司股权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的独 立董事,我们事先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 公司关于转让子公司汕头市齐心文具制品有限公司股权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 、公司将其持有的汕头市齐心文具制品有限公司的 75% 股权,公司全资子 公司齐心(亚洲)有限公司持有的汕头市齐心文具制品有限公司的 25% 股权按经 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同致信德评报字( 2015 )第 239 号】《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汕头市齐心文具制品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价值为 8206.46 万元人民币转让给汕头市四远帆投资有限 公司,是基于公司目前实际经营状况,同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而作出的。 该项交易将促使公司现金回流,减少资金占用,节约资金成本,有利于公司健康、 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

2 、股权转让标的汕头市齐心文具制品有限公司截止到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表经已过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财务数据具有权 威性和公信力。

我们认为本次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 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我们同意本次交易以评估价值 8206.46 万元人民币为交易价格,向汕头市 四远帆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汕头市齐心文具制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以下无正文,接独立意见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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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转让汕头市齐心文具制品有限公司股权发 表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李建浩 陈燕燕 王惠玲

2015 年 1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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