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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COMIX GROUP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9

Apr 2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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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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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JONTEN CPAS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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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JONTE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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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 第 1 – 6 页 一、专项说明 ··················· 第 7 -11 页 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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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中天运[2020]核字第90178 号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心集团公司”或“公司”)2019 年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和2019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 务报表附注,并于2020 年04 月19 日出具了中天运[2020]审字第90338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财 务报表的编制和公允列报是齐心集团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8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 更》的要求,齐心集团公司编制了后附的专项说明。设计、执行和维护与编制和列报专项说明有关 的内部控制、采用适当的编制基础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专项说明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 是齐心集团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 定执行审核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对后附的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结合齐心集 团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实际情况,实施了询问、检查记录和文件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根据我们的工作程序,我们认为后附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齐心集团公司本次 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 错更正》的有关规定。

本审核报告仅供贵公司2019 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之用,未经我所书面同意,不得作其他 用途使用。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我所和执行本次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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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张翎

·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连肇华 2020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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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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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 务备忘录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要求,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现就有关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如下:

一、概述

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 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变更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的会计估计。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 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 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 B2B 大客户销售及服务业务收入持续增长,应收账款也相应 递增,目前 B2B 大客户主要为央企、金融机构、军队和政府部门等,此类客户应收账款风险可控, 近年来没有出现过坏账。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匹配业务发展规 模及业务特性,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结合公司 目前的实际情况,同时参考上市公司同类业务的会计估计情况,公司拟针对公司 B2B 大客户业务产 - 生的应收款项中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各账龄区间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 行变更。

三、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公司 B2B 大客户销售及服务业务客户应收账款余额以 2%的计提比例进行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公司 B2B 大客户销售及服务业务客户以应收账款的账龄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该信用风险 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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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龄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6个月以内(含6月) 0.50
6个月-1年 5.00
1-2年 10.00
2-3年 30.00
3-5年 80.00
5年以上 100.00

(三)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起适用。

四、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涉及公司业务的范围为 B2B 大客户销售及服务业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 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公司将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不会对公司 2018 年度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该会计估计变更影响公司 2019 年净利润约 1,435.51 万元,根据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占公司 2019 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 6.23%,占公司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 0.43%,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准。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 2019 年年度净利润、股东权益等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单位: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影响金额
应收账款 19,140,124.15
递延所得税资产 -4,785,031.04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9,140,124.15
所得税费用 -4,785,031.04
净利润 14,355,093.11
未分配利润 14,355,09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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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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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9 日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签名: 陈钦鹏 签名: 黄家兵 签名: 陈艳丽 日期: 2020-4-19 日期: 2020-4-19 日期: 202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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