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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COMIX GROUP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0

Apr 16,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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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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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 荐工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齐 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齐心文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的保荐机构,在对齐心文具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事项进行核查的基础上,就 《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核查意见如 下:

一、齐心文具内部控制环境

齐心文具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三会一 层”的公司治理结构,分别行使权利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的职 责,各机构在日常的运行中权责明确、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确保了公司的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保证了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顺利执行。董事会设立了 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专门机构加强内 部控制环境建设。公司设立了内部审计机构,隶属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负 责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和检查,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相关规定,独立 行使审计监督职权。

自上市以来,齐心文具已按《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及时补充、 修改和完善,为内控制度的执行奠定了基础。

二、齐心文具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齐心文具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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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 秘书工作细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重要规章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的规范运作,以及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以上述重要规章制度为基础,齐心文具制定了详细的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 涵盖了资金管理、营销管理、采购管理、生产及成本管理、重大投资等整个生产 经营过程,确保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形成了较规范的管理体系。

三、齐心文具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的实施情况

齐心文具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实施专户存储,分别存 储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翠竹支行755901784810902账户、汇丰银行(中国)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622079853012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虹支行 4000027529200192741账户、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园岭支行38990188000033317账 户。2009年11月,齐心文具、保荐机构共同分别与前述四家银行签署《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公司2010年12月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用途的议案》;2010年12月20日召开的2010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以及 使用超募资金的议案》,原“文件管理用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碎纸机生产线建 设项目”合并为“智能自动化办公设备总部、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齐心文具、 保荐机构共同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翠竹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园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对应项目做出了补 充约定,作为《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补充,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截至目前,《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2、信息披露管理的实施情况

国信证券检查并审阅了公司2010年度发布的公告文件,并核对公司向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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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经核查,公司2010年度有效地遵守了《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工作表现良好,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也没有发 生重大信息泄露的事项。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除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外,还进一步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进一步明确规定了信息披露的 原则、内容、程序、信息收集、责任划分及信息的保密措施等。

3、对外投资管理的实施情况

2010 年,齐心文具进行的对外投资主要是在深圳、上海设立全资子公司, 上述对外投资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要求。

4、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的实施情况

2010年,齐心文具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2010年,除齐心文具为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外,不存在其他对 外担保情况。

5、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国信证券通过抽查会计账册、会计凭证、银行对账单,与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会计师沟通,确认公司财务报表、财务核算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 经营状况,无违规违纪现象发生,符合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

四、齐心文具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已建立了健全、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并已得到有效执行,从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 有效的控制作用。这些内部控制制度虽已初步形成完善有效的体系,但随着管理 的不断深化,公司将进一步对内部控制制度给予补充和完善,进一步加强会计基 础工作,并加强对分子公司的管理,充分发挥财务管理作用,使之始终适应公司 发展的需要。

五、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通过与齐心文具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 注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阅了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会议记录、内部审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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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监事会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齐心文具内部控制环境、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 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核查意见

通过对齐心文具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的核查,国信证券认为:齐 心文具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完善,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 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 制,《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本反映 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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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任兆成 胡华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4 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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