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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Colibri Technologies Co., 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21
Apr 2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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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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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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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依 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的要求,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 利益,积极、认真、严谨地履行监督职责。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和出席董事会 及股东大会会议,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对公司财务、股东大 会执行情况、董事会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有效促进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健的 发展,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监事会 2020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及 2021 年的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 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 3 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所有议案 均获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 序 号 |
召开 时间 |
会议 届次 |
审议议案 | 会议决议披露索引 |
|---|---|---|---|---|
| 1 | 2020 年 4 月22 日 |
第三 届监 事会 第四 次会 议 |
1、《公司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告》;2、《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3、《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 算报告》;4、《公司2019年年度报 告及其摘要》;5、《公司2019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6、《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7、《公司2019年 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8、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9、 《关于续聘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1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 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 年)的议 案》;11、《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 报告》;12、《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 |
《第三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公告》于 2020年4月23日刊 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 cn)和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 |
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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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 资范围的议案》;13、《关于2019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14、《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
| 2 | 2020 年 5 月29 日 |
第三 届监 事会 第五 次会 议 |
《关于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股权投 资基金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决议公 告》于2020年5月 30日刊登于巨潮资 讯 网 (www.cninfo.com. cn)和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 |
| 3 | 2020 年 8 月25 日 |
第三 届监 事会 第六 次会 议 |
1、《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 文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 司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决议公 告》于2020年8月 26日刊登于巨潮资 讯 网 (www.cninfo.com. cn)和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 |
| 4 | 2020 年 9 月21 日 |
第三 届监 事会 第七 次会 议 |
1、《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3、《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决议公 告》于2020年9月 22日刊登于巨潮资 讯 网 (www.cninfo.com. cn)和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 |
| 5 | 2020 年10 月23 日 |
第三 届监 事会 第八 次会 议 |
《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 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无 |
| 6 | 2020 年10 月27 日 |
第三 届监 事会 第九 次会 议 |
1、《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议案》;2、《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 予数量的议案》;3、《关于向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 更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决议公 告》于2020 年10 月28日刊登于巨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 cn)和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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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0 年度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认真履行监事的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财 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和出席董事会会议和 所有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 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诚信义务;公司不断健全和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经营决策合理科学,忠实勤勉地履行其 职责,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的情形。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制度执行 情况、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认真、细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及 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进行财务管理,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核查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 内部控制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实际情况,公 司已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在所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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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各项 制度执行有力,能有效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保证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 及监督充分有效;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异常事项。公司《2020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 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有效、全 面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 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的情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认真、全面的核查,认为 公司 2020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合理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确 定,所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均在公司董事会审批额度之内,关联交易公开、公平、 公正,不存在内幕交易与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的资产收购、出售事项。
(七)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在 2019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持有的全资子 公司股权进行质押等方式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科瑞技术科技有限公司(原深圳帝 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科瑞科技”)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担 保金额为 11,885.31 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两年。科瑞科技于 2020 年 3 月 3 日按 照贷款合同约定足额偿还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息,并收到深圳农村商业银 行龙华支行通知及《结清证明》,科瑞科技在贷款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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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违约行为,公司对科瑞科技向银行借款的担保责任解除。
报告期内,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及股权、资产置换 情况,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八)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做好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等 工作,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被监管部 门要求整改的情形,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九)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核查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及限 制性股票授予条件的满足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有 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相关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十)对相关方履行承诺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等承诺相关方在 2020 年度履行承 诺情况进行持续监督。认为:各相关方均严格遵守相关承诺,没有违反承诺的情 况发生。
三、 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规划
2021 年度,监事会将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积极列席股东大会 和董事会会议,持续履行监督职能,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不断健全和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切实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坚持以财务监督为中心, 加强对重要生产经营活动和重点部门的审计监督,通过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 合的形式,紧密结合公司实际工作,正确行使监事会的职能,主要开展以下几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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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工作:
(一)积极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 职的监督,加强与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协调,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和方式,重 点关注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的进展,通过内部管理机制对公司对外投资、 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资产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二)不断强化监督管理职能,加强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合作,加大审计 监督力度,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探索监事会对企业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 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健良好发展。
(三)加强监事的学习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完善内部工作机制,积极 开展工作交流,创新工作思路方法,提高监督水平,充分发挥监事的工作主动性, 广泛调研集思广益,围绕公司生产经营中心工作,拓宽专业知识,认真履行职责, 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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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