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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Colibri Technologie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Dec 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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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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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1-086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 件的激励对象为 136 人,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762,17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0.1851%

  • 2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 2021123 日(星期五)。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瑞技术”)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以下简称“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 共计 136 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762,170 股。公司董事会将 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经公 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已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20 年 9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就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 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 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234 万份,占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1,000 万股的 0.5707%;其中首次授予 189.09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4568%;预留 44.91 万份,占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1095%,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 的 19.192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184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3.00 元/份。

2、2020 年 9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0-051),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郑馥丽女士 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 年 9 月 22 日至 2020 年 10 月 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10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深圳科瑞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0-055)。

4、2020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 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 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 部事宜。

5、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020 年 10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59)。

6、2020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向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 票首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10 月 27 日,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84 人变为 177 人;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89.09 万股调整 为 185.74 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4.91 万股不变,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总数变为由 234 万股调整为 230.65 万股;

7、2020 年 12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10 月 27 日, 在授予日后,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所获授的 2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 取消,公司实际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 176 人,实际登记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 183.74 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 410,000,000.00 股增至 411,837,400.00 股。

7、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限制性股票议案》。本次激励计划中有 3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 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8,300 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 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 411,837,400 股减少为 411,819,100 股,注册资本也相 应由 411,837,400 元减少为 411,819,100 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 意见书。

8、2021 年 5 月 18 日,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

9、2021 年 6 月 10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 确认,公司完成回购注销 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8,300 股,公司股份总数由 411,837,400 股变更为 411,819,100 股。2021 年 6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完成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10、2021 年 10 月 14 日,自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超过 12 个月,本激励计划预留的 44.91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尚未明确,预留权益 失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060)。

11、2021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等相关规定,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 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36 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762,170 股;(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 成后,有 1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72,7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有 3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18,300 股已由公司于 2021 年 6 月完成回购注销;有 29 人所在子公司的当期业绩指标未达成或 2020 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等级为 D,其 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考核期内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全部限制性股票 99,900 股将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有 3 人 2020 年个人层面绩效 考核等级为 C,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比例为 60%,公司将对其在本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考核期内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 20,28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 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深 圳科瑞技术股份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 月为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为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比例为 5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
股票第一个解除限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 50%
售期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
股票第二个解除限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 50%
售期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完成日为 2020 年 12 月 3 日,本激励计 划限售期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届满。

(二)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时,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1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 生上述第 2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则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成就情况:公司未发生第 1 条规定的任意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上述第 2 条规定的任意情形。

  •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0-2021 年两个会 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业绩考核目标
股票解除限售期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8%

注:“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 励计划中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金额作为计算依据。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 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只有公司满足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的限制性股 票方可解除限售。公司未满足当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 度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成就情况:经审计,公司 2020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9,315.86 万元,相比 2019 年增长 12.02%;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中股 份支付费用影响 2020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9,574.16 万元,相比

2019 年增长 13.01%。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考核评价标准划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待改进(D)、 不合格(E)五个档次,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 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当次不能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考核等级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待改进(D 不合格(E
考核得分 X90 80X<90 70X<80 60X<70 X<60
解除限售比例 100% 60% 0 0

个人所在公司或子公司的当期业绩指标未达成,则个人当期考核等级不得高 于 D。

成就情况: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176 名激励对象中:

(1)有 11 人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 制性股票将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其中,有 3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 制性股票已由公司于 2021 年 6 月完成回购注销,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完 成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0);

(2)有 29 人所在子公司的当期业绩指标未达成或 2020 年个人层面绩效考 核等级为 D,其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考核期内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3)有 3 人 2020 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等级为 C,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 限售比例为 60%;

(4)有 133 人 2020 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等级为 B 级及以上,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比例为 100%。

三、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3 日,距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2020 年 12 月 3 日已届满 12 个月。

2、本次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36 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为 762,17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411,819,100 股的 0.1851%。具体情况如下表所 示:

示: 示: 示: 示: 示:
2020 年首次授予第一期解锁情况
本次可解除
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股)
本次解除限售实
施后继续锁定的
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股)
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1 宋淳 财务总监 18,000 9,000 9,000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人员(共计135人)
2 1,546,900 753,170 773,450
合计(136 人) 1,564,900 762,170 782,450

注:上述 136 名激励对象中有 3 人因 2020 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等级为 C,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比例为 60%,公司将对其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解除限售的股份 20,280 股 进行回购注销。

四、本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的差异说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有 11 名 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72,7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有 3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18,300 股已由公司于 2021 年 6 月完成回购注销,详情请见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的《关于完成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公告编号 2021-040);有 29 人所在子公司的当期业绩指标未达成或 2020 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等级为 D,其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考 核期内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99,900 股将由公司进行回购注 销;有 3 人 2020 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等级为 C,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 比例为 60%,公司将对其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考核期内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 20,280 股进行回购注销;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与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批准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国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相符, 本次实施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事项,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五、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条件限售流通股 257,931,897 62.63% -762,170 257,169,727 62.45%
其中:高管锁定股 18,000 0.00% -9,000 18,000 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1,801,100 0.44% -753,170 1,801,100 0.44%
首发前限售股 256,112,797 62.19% - 256,112,797 62.19%
二、无条件限售流通股 153,887,203 37.37% 762,170 154,649,373 37.55%
三、股份总数 411,819,100 100.00% - 411,819,100 100.00%

注:1、上述股份变动未包含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回购注销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174,580

股;

2、上述激励对象中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公司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