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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CLOU ELECTRONICS CO.,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2

Apr 26,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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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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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期以来高度重视 并积极开展投资者保护工作,持续优化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2021 年,公司在推进投资者保护工作方面,重点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注重投资者回报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在综合分析 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发展战略、盈利水平以及资金安排等因素,平衡 — 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制定了《未来三年(2020 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根据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 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在满足现金分配条件情况下,公司将优先采用现金 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二、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为保证信息披露质量,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地获取公司信息,公司建立了《信 息披露制度》等,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2021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重大信息,确保 全体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享有平等的知情权,切实维护股东权益。2021年,公司 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共计对外发布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及相关文件 共计182份。

三 、多渠道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

为提高投资者服务质量,公司持续通过多种渠道不断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 传递公司信息,聆听投资者意见,增强投资者和公司之间的互信和理解。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简称“互动易”) 与投资者进行日常的互动交流。对于投资者在互动易上的提问,在符合信息披露 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积极回复,让投资者对公司日常运营情况有更多的了 解。2021 年,公司共回复投资者提问 806 条。

2、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在“科陆电子投资者关系”微信小程序上采用网 络远程的方式举行网上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公司董事兼总裁刘标先生、财务 总监熊晓建先生、独立董事丘运良先生和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黄幼平女士对投资者 提出的问题通过网络文字交流形式与投资者进行了沟通。2021 年 11 月 30 日, 公司参加了 2021 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公司董事兼董 事会秘书黄幼平女士和董事兼财务总监熊晓建先生通过网络文字交流形式与投 资者进行了沟通。

3、指派专人接听投资者热线电话,提高投资者服务意识,确保投资者热线 电话畅通,对投资者相关问询及时反馈。

4、2021 年,公司对官网进行了全面更新,投资者可以通过登录公司官网, 了解公司相关新闻、资讯。同时,公司继续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投资者传 递公司产品、技术、市场等合规的日常经营管理信息,让投资者更全方位地了解 公司。

四、保障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

为充分保障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2021 年,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均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为股东参会提供便利;所有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在股东大会会议流程中设置了与投资者交流环节,保障了投资者的参与权, 确保全体投资者能够平等、有效地参与到公司的治理中,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和正当诉求。

五、贯彻落实独立董事制度,发挥独立董事指导和监督作用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积极配合独立董 事开展工作。目前公司董事会中有三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成员中的占比达到三 分之一,包括经济、金融、法律、会计方面的专家。董事会下设的四个专门委员 会,除战略委员会外,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主要由独立 董事组成,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2021 年,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履职,从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出发, 对公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内部控制、董事及高管薪酬、会计政策变更、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股票等重要事项进行了深入了解和认真核 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能够定期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关注有关 公司的报道及信息,对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了专业性意见,保证了公司决策的科 学性。

六、严格管理内幕信息

2021 年,公司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进行了修订,以更好地规范内幕信息 的管理。公司认真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对定期报告、年度业绩预 告、非公开发行股票等重大事项的内幕信息进行严格管理,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 的登记备案工作,确保对所有投资者公平、公正地披露信息。

七、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及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生或以 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均得到严格的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 情况。具体承诺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7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 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

2022 年,公司将继续把投资者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长期性工作,贯彻 落实好各项保护投资者新要求,加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在努力提升业绩 的同时,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信息披露管理,规范各项运作,提升

上市公司质量,努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