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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CLOU ELECTRONICS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ug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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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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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1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本次债券”)相关文件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 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资格、条件进行逐项自查,公司符合 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的各项规定,且不存在《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规定的 情形,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 信机构,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2、公司本次债券发行方案合理可行,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 结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决议有效期内全权办 理与本次债券相关的全部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及《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有 助于提高本次债券发行的工作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本次债券发行相关文件的编制和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陈晔东 廖俊凯 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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