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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CLOU ELECTRONICS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Apr 28,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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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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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0037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29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 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223,118,216.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8.52 元。 截至 2017 年 3 月 9 日,公司实际已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3,099,435.00 股,募集资金总额 1,815,607,20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 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04,152,081.78 元。由于增值税为 价外税,增值税进项税人民币 648,402.91 元可予以抵扣,公司募集资金入账金额 应为人民币 1,804,800,484.69 元。
截至 2017 年 3 月 9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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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1 页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2017]000148 号”验资报告验证 确认。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377,235,153.20 元,其中,2017 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229,915,170.70 元,2018 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176,082,988.57 元,2019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936,993.93 元,2019 年因取消合同,退回 2018 年预付的电池采购款 29,700,000.00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累计金额为 1,434,976,629.51 元,其中,2018 年度终止实施部 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32,572,446.42 元,2019 年度终 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102,404,183.09 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活期存款账户累计共 产生利息金额人民币 7,411,298.02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科陆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 经公司 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 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分别于 2009 年 3 月、2013 年 3 月、2017 年 4 月、2019 年 7 月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 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 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 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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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2 页
况至少进行现场检查一次。根据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 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5% 之间确定)的,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 |
5840000010120100338781 | 280,014,400.00 | -- | -- |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福莲支行 |
0039031803003600229 | --- | -- |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南山支行 |
44250100000500000683 | 459,274,400.00 | -- |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南山支行 |
44250100000500000907 | --- | -- | --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 |
5840000010120100338519 | 697,312,000.00 | -- | -- |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科技园支行 |
0039293403003593947 | --- | -- | --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 |
5840000010120100347118 | 368,199,684.69 | -- | -- |
| 合计 | --- | 1,804,800,484.69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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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3 页
三、 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180,480.05 | 180,480.05 | 180,480.05 | 180,480.0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876.30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10,240.42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7,723.52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43,497.66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79.51%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变 化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智慧能源储能、微网、主动配电 网产业化项目 |
是 | 28,001.44 | 28,001.44 | -2,876.56 | 15,145.00 | 54.09% | 2019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 新能源汽车及充电网络建设与 运营项目 |
是 | 45,927.44 | 45,927.44 | 0.24 | 13,279.30 | 28.91% | 2018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 智慧能源系统平台项目 | 是 | 69,731.20 | 69,731.20 | 0.02 | 5,584.05 | 8.01% | 2019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 110MW地面光伏发电项目 | 是 | 46,436.64 | 36,819.97 | - | 3,715.17 | 10.0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90,096.72 | 180,480.05 | -2,876.30 | 37,723.52 | 20.90%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公司无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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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4 页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况说明 |
1、2018年5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为进一步实现战略聚焦、突出主业,公司在充分考虑光伏电站项目建设所在地的政策、配套并网条件、电量消纳情况后,拟终止实施 “110MW地面光伏发电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31,528,425.70元(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该事项于2018年5月25日已经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19年6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智慧能源储能、微网、主动配电网产业化项目”、“新能源汽车及充电网络建设与运营项目”、“智慧能源系统平台项目” 三个募投项目,并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共计1,072,559,832.64元(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于2019 年6 月28 日已经公司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置换情况 |
2017年4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0,787,464.02元。该议案于2017 年4 月28日已经公司2017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情况 |
1、2017年4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投资所需资金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到期前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议案于2017年4月28日已经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4月28日公司已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的募集资金总计120,000万元全部如期归还公司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18年5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十二个月。该议案于2018年5月25日已经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2018年6月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使用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9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该议案于2018年6月19日已经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2018年12月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使用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07,000万元,使用期限自 相应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其中人民币90,000万元募集资金将于2019年6月19日之前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 新增加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7,000万元募集资金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12个月内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议案于2018年12 月21日已经公司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6月12日公司已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总计107,000万元全部如期归 还公司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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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5 页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向 |
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问题或其他情况 |
1、2017年5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转为通知存款和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展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不影响募集资金 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决定将募集资金专户中不超过人民币5.25亿元的募集资金转为通知存款和定期存款方式存放。 2、2017年9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本次调整实 施主体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新能源汽车及充电网络建设与运营项目”。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实施主体为南昌市科陆智能电网科技有限公司,现 调整为南昌市科陆智能电网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昌科陆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共同实施。南昌市科陆智能电网科技有限公司 将根据“新能源汽车及充电网络建设与运营项目”具体落地情况,逐步将募集资金以增资或其他合法形式注入到南昌科陆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及其全 资子公司中。公司将在南昌科陆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该项目募集资金采 取专户存储管理。 3、2018 年5 月9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为使公司得到更加优质高效 的金融服务,便于公司经营管理及公司发展要求,公司拟将存放在浙商银行股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5840000010120100338519、 账号5840000010120100338781)的全部募集资金及利息变更至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专户存储,同时将公司 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5840000010120100338519、账号5840000010120100338781)注销。公司、全资孙公司南昌 科陆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已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4、2018年8月3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转为通知存款和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为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展情况,拟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莲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 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已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下新设定存账号,同时将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募集资金转为通知存款和定期 存款,存放在上述新设定存账号中。 5、2018年11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智慧能 源储能、微网、主动配电网产业化项目”、“新能源汽车及充电网络建设与运营项目”、“智慧能源系统平台项目”的实施主体全部调整为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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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6 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5-2017 年,国家发改委三次下调上网电价,未来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暂 定每年调整一次,仍有继续下降的风险。“110MW 地面光伏发电项目”未来实 际获得上网电价将低于项目计划投资时预计的上网电价,投资收益可能无法达到 预期。为进一步实现战略聚焦、突出主业,公司充分考虑光伏电站项目建设所在 地的政策、配套并网条件、电量消纳情况后,拟终止实施“110MW 地面光伏发电 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有限的资源投入到储能、 电池等其他核心业务中,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2018 年 5 月 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10MW 地面光伏发电项目”的实施,并将该项目剩 余募集资金 331,528,425.70 元(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该项目专户 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已经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对于“智慧能源储能、微网、主动配电网产业化项目”,考虑到公司已 基本完成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体内容建设,能够满足当地储能业务的经营需 求,且近年公司在火电领域的 ACG 调频业务快速发展,对于资金的需求量较大, 为了更好地把握行业方向,发展储能业务,公司拟终止“智慧能源储能、微网、 主动配电网产业化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对于“新能源汽车及充电网络建设与运营项目”,由于募集资金到位迟缓, 为把握市场机遇,提前布局新能源车辆运营及充电站场运营业务,母公司已以自 有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昌市科陆智能电网科技 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一步投入。鉴于相关平台、项目所在地的新能源车辆和充电 站场相关设备已能基本满足运营需求,公司流动性偏紧,公司拟终止“新能源汽 车及充电网络建设与运营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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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7 页
缓解公司前期大量投入产生的资金成本压力,提升新能源业务的经营业绩。
近年来随着国家新能源发电补贴发放的迟延、补贴本身的减少,以及弃光、 弃风现象的普遍出现,新能源发电行业面临产能过剩的困境。随着公司光伏项目 的逐步剥离,为合理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预期收益,公司拟终止旨在搭建配套体 系服务于公司新能源发电项目的“智慧能源系统平台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缓解公司资金压力,保障公司智慧电网等核心业务稳步发展。
2019 年 6 月 1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终止“智慧能源储能、微网、主动配电网产业化项目”、“新能源汽车及充电 网络建设与运营项目”、“智慧能源系统平台项目”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共计 1,072,559,832.64 元(含利息收入,具 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已经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9 日、2018 年 5 月 25 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 十二次(临时)会议、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 日、2018 年 6 月 19 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 十四次(临时)会议、2018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使用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调整 为不超过 9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截至董事会审议日,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转出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5 日、2018 年 12 月 21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 时)会议、2018 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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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8 页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使用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 107,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相应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其中 人民币 90,000 万元募集资金将于 2019 年 6 月 19 日之前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本次新增加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17,000 万元募集资金将于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后 12 个月内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于公司在尚未归还 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议案》,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 项发表了保留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对 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 函【2018】第 241 号)。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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