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HENZHEN CLOU ELECTRONICS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Apr 9, 2020

54177_rns_2020-04-09_f0c05e64-416a-43f9-8ab3-fbd3de5440fd.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0028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临时)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方案的议案》,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 过人民币5亿元的公司债券,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二〇 二〇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为增强本次公司债券的偿债保障,节约财务成本,拟由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融资担保”)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不超过 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为保证上述担保顺利完成,应担保方的要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鸿志软 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志软件”)、公司法定代表人饶陆华先生及其配偶拟提 供反担保。公司无须就此次反担保向饶陆华先生及其配偶支付费用。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反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3510-23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单元

法定代表人:刘苏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4月1日

经营范围:为企业及个人提供贷款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开展再担 保业务;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 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自有物业租赁。

2、股权结构: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高新投融资担保63.12%的股

权;深圳市罗湖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高新投融资担保36.88%的股权。

3、基本财务情况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总资产 1,794,669,026.86 元,总负债 426,957,850.81 元,净资产 1,367,711,176.05 元;2018 年实现营业收入 160,091,663.62 元,营业利润 60,999,866.98 元,净利润 37,842,217.55 元。(已经审计)

截止 2019 年 9 月 30 日,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总资产 5,646,089,411.01 元,总负债 450,766,510.65 元,净资产 5,195,322,900.36 元;2019 年 1 -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24,476,234.31 元,营业利润 36,815,632.41 元,净利润 27,611,724.31 元。(未经审计)

公司与高新投融资担保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反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鸿志软件 有限公司、饶陆华先生及其配偶;

2、被担保方: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3、反担保金额:不超过5 亿元公司债券的本金、利息及其他款项(以公司与

  • 高新投融资担保最终签订的反担保合同为准);

4、担保方式:(1)公司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金额不超过本次公司债实际发 行金额的10%;若本次公司债分期发行,则不超过每期公司债实际发行金额的10%; (2)鸿志软件提供质押担保,质押物为其持有的国联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0%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的股权;(3)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饶陆华先生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5、担保期限: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协议书约定债 务人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或对债务人的不同债务约定有不同的履行期限的,均自 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相关反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具体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拟发行的公司债券追加增信措施并提供反担保,有利于本期公司债券发 行方案的顺利实施。提供反担保的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审议通过的累计担保额度(不含本次担保)为 252,077.26 万元人民币,占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72.13%;实际发生 的担保数额为 104,785.42 万元,占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29.98%。连 同本次担保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已审议通过的累计担保额度为 302,077.26 万元人民 币,占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86.44%;其中,实际发生的担保数额为 104,785.42 万元,占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29.98%。

上述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中,公司除了为参股子公司地上铁租车(深圳)有限 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877.26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为参股 子公司江西科能储能电池系统有限公司委托贷款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 元连带责任担保额度外,其余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 担保贷款到期金额共计 26,425.89 万元。公司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 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提供反担保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 提供反担保的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

  • 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目录

  •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九日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