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HENZHEN CLOU ELECTRONICS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Mar 4, 2014

54177_rns_2014-03-04_eb2d4616-368f-4825-a371-73fc7d90e8d8.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407 债券代码:112157 债券简称:12 科陆01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 ( 第一期 )2014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 债券”)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为2014年3月11日,凡在2014年3月11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14年3月11日卖出 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科陆电子”)于 2013年03月12日发行的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4年3月12日开始支付自2013年03月12日至2014年3 月11日期间的利息。根据《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2年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 1、发行人: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债券名称: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3、债券简称及代码:12科陆01(112157)

  • 4、发行总额:人民币2.8亿元

  • 5、发行价格(每张):人民币100元

  • 6、债券期限: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

选择权。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的票面年利率为5.89%,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固定 不变。

8、起息日:2013年3月12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计息期限内每年的3月12日为该 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9、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间,每年3月12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 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0、到期日:本次债券到期日为债券发行首日后5年。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 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债券发行首日后3年。 11、年付息次数:1次

12、还本付息方式: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若投资者放弃回 售选择权,则至2018年3月12日一次兑付本金;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在2016年3月12日兑付,未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至2018年3月12 日兑付。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 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4、上市时间与地点:本期债券于2013年4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二、本次债券本期付息方案

根据《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 告》,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5.89%,每手“12科陆01”(面值人民币 1,000元)派发 利息为人民币58.90元,即每张“12科陆01”(面值人民币 1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5.89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47.12元, 即每张派发利息为4.712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 派发利息为53.01元,即每张派发利息为5.301元)。

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5.89%

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4年3月12日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及付息日

  • 1、本期债券付息权益登记日:2014年3月11日

  • 2、本期债券除息日:2014年3月12日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3、本期债券付息日:2014年3月12日

四、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4年3月11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 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2科陆01”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五、本次付息方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 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 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 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 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税率为 利息额的20%,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 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 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税,由本公司负责代扣 代缴。

  •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

七、本期债券付息的相关机构

1 、发行人:

名称: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 T2 栋 A、B 区 5 楼

联系人: 黄幼平

  • 电话: 0755-26719528

传真: 0755-26719679

2 、保荐人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联系人: 袁科、于洁泉

  • 电话: 0755-82135059

  • 传真: 0755-82133419

3 、托管人

托管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楼

联系人: 赖兴文

电 话: 0755-25938000

  • 传 真: 0755-25988122

邮政编码: 518031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四日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