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SHENZHEN CLOU ELECTRONICS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Mar 4, 2014
54177_rns_2014-03-04_eb2d4616-368f-4825-a371-73fc7d90e8d8.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407 债券代码:112157 债券简称:12 科陆01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 ( 第一期 )2014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 债券”)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为2014年3月11日,凡在2014年3月11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14年3月11日卖出 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科陆电子”)于 2013年03月12日发行的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4年3月12日开始支付自2013年03月12日至2014年3 月11日期间的利息。根据《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2年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
1、发行人: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债券名称: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3、债券简称及代码:12科陆01(112157)
-
4、发行总额:人民币2.8亿元
-
5、发行价格(每张):人民币100元
-
6、债券期限: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
选择权。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的票面年利率为5.89%,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固定 不变。
8、起息日:2013年3月12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计息期限内每年的3月12日为该 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9、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间,每年3月12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 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0、到期日:本次债券到期日为债券发行首日后5年。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 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债券发行首日后3年。 11、年付息次数:1次
12、还本付息方式: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若投资者放弃回 售选择权,则至2018年3月12日一次兑付本金;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在2016年3月12日兑付,未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至2018年3月12 日兑付。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 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4、上市时间与地点:本期债券于2013年4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二、本次债券本期付息方案
根据《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 告》,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5.89%,每手“12科陆01”(面值人民币 1,000元)派发 利息为人民币58.90元,即每张“12科陆01”(面值人民币 1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5.89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47.12元, 即每张派发利息为4.712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 派发利息为53.01元,即每张派发利息为5.301元)。
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5.89%
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4年3月12日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及付息日
-
1、本期债券付息权益登记日:2014年3月11日
-
2、本期债券除息日:2014年3月12日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3、本期债券付息日:2014年3月12日
四、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4年3月11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 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2科陆01”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五、本次付息方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 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 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 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 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税率为 利息额的20%,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 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 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税,由本公司负责代扣 代缴。
-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
七、本期债券付息的相关机构
1 、发行人:
名称: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 T2 栋 A、B 区 5 楼
联系人: 黄幼平
- 电话: 0755-26719528
传真: 0755-26719679
2 、保荐人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联系人: 袁科、于洁泉
-
电话: 0755-82135059
-
传真: 0755-82133419
3 、托管人
托管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楼
联系人: 赖兴文
电 话: 0755-25938000
- 传 真: 0755-25988122
邮政编码: 518031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四日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