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HENZHEN CLOU ELECTRONICS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Nov 24, 2017

54177_rns_2017-11-24_a4b85276-e1f5-4ce3-9d2f-608db02d6567.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 要,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

2、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3、本次担保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 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我们同意《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独立意见

1、地上铁租车(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上铁租车”)生产经营正常, 发展前景较好,公司本次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 要,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2、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 3、本次担保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被担保对象地上铁租车对公司

  • 提供反担保,公司能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

4、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5、我们同意《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增加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公司正常的日常经营活动,表决程序合法、 规范,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和公平的交 易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 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 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具备证券、 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进行审计。

  • 2、大华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公正、独立的履行审计职责,

  • 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约定的责任与义务。

3、公司董事会续聘内控审计机构的决定合理且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内 控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17年度内控审计服务,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 picture [211 x 3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