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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CLOU ELECTRONICS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Jul 19, 2017
54177_rns_2017-07-19_f8bc6a0b-824a-42c1-b863-bdf3187293eb.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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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 判断立场,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 认真审核并予以事前认可:
一、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本次为江西科能储能电池系统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主要是 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2、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本次担保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能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 风险。
4、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表决程序合法、规范,关联董 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和公平的交易原则, 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 此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因此,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拟签署投资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拟对上海卡耐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主要是基于公司在新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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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车辆运营领域的产业布局,为了更好地控制成本和质量,并带动动力电池在 储能市场上的梯次利用市场,增强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竞争力,不会对公司的 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段忠 梁金华 盛宝军
201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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