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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CLOU ELECTRONICS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0

Apr 8,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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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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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2010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立信大华 ” )对深圳市科陆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了审 计,包括201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10年度的利润表和 合并利润表、2010年度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2010年度股东权益变动表 和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等,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 况、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了鉴证、核查。 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财务部进行了跟踪和大力配合;审计结束后, 立信大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鉴证报告。现将立信大华从事公司 2010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2010年6月17日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10年6月,立信 大华与公司签署了《审计业务约定书》。该约定书中约定了2010年度审计及鉴证 报酬为50万元人民币,不存在或有收费项目。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相关制定规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 职责,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财 务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反映了公司 2010 年 12 月 31 日财务状况及 2010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就 上述报表开展年度审计。

2011 年 3 月 3 日,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召开现场沟通会议,就 2010 年 度审计策略及审计计划进行了沟通。

2011 年 3 月 10 日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召开了现场沟通会议,就审计进 展情况和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第二次沟通。

2011年4月1日,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与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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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再次召开现场沟通会议,就审计初稿情况进行沟通,认为公司财务会 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10年度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二、对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评价 1、独立性评价

立信大华未获取除约定的审计费用以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的经济 利益;审计小组成员和公司经营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审计工作中,立信 大华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准则中关于保持独 立性的要求。

2、专业胜任能力评价

审计小组共由14人组成,其中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人员6名,均具有担任本 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 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

三、对审计计划、程序及审计报告意见的评价

1、审计工作计划的评价

本年度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立信大华审计小组进行了充分的协商安 排;在此基础上,审计小组制订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为完成审计任务 和减小审计风险作了充分的准备。

2、具体审计程序执行评价

审计小组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设计的合理性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 价,在此基础上,确定实施控制性测试程序和实质性测试程序。控制性测试审计 程序中,审计小组执行了内部控制和穿行测试程序,获得了内部控制有效运行的 审计证据;实质性测试审计程序中,审计人员执行了细节测试和实质性分析程序, 为公司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认定等获取了必要的审计证据。

  • 3、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意见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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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审计中,立信大华审计小组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 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意见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立信大华对公司 财务报告发表的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是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基础上 作出的。

四、结论意见

立信大华作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在2010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守职业操 守、勤勉尽职,顺利地完成了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 并对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用情况、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出具了鉴证意 见或专项审核说明。

五、关于下年度聘任财务审计机构的建议

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10 年度审计机构,以严谨、客 观、公允的工作态度顺利完成了公司2010 年年度的审计工作,表现出良好的职 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全面的履行了双方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 与义务。因此,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建议续聘立信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 年度审计机构,建议2011 年度审计报酬为人民 币50 万元。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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