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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Click Technology Co.,LTD —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16
May 23,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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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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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与现 代企业制度相适应、与责任权利相匹配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及支付方式,保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积极、有效地履行其相应职责和义务,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提升公司的经营 管理效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包括董事长、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监事包括监事会主席、非职工监事、职工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应当适用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指在公司担任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领取的相应 报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或在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依据公 司相关薪酬制度规定领取的薪酬。
第四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体现责任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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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 惩挂钩。
第五条 董事、监事的年度薪酬标准如下:
(一)董事年度薪酬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二)独立董事薪酬按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要求,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 具体标准及发放形式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为准。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 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交通、住宿等费用,均由 公司据实报销。
(三)监事年度薪酬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四)以上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以下标准确定:
(一)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水平与其承担的责任、风险和经营业 绩挂钩;
(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 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三)根据每年公司净利润实现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贡献 情况,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对高级管理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参与公司经 营管理的董事长参照本项奖励规定执行。
第七条 薪酬的考核与发放
(一)独立董事津贴每月发放一次,以现金方式发放。
(二)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董事长及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基本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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酬按月发放。
(三)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以现金方式按月发放;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公 司或子公司担任双重及以上职位的,其薪酬标准按担任的职务报酬孰高执行。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考核管理机构。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 的调整。
第九条 若公司遭遇外部宏观经济形势或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制度提出修订方案并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实施。
第十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包含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由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第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为准。
第十二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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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六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