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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Click Technology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1
Apr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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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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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1-043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
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 年4 月21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了《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 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公司召开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 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 年5 月7 日召 开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5 月7 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5 月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5 月7 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1
2021 年5 月7 日上午9:15 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
-
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4 月26 日(星期一)。
-
7、出席对象:
(1)2021 年4 月26 日(星期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 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正中工业园七栋二楼公
-
司研发大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
-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审议事项具体如下:
-
1、《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1)选举柳愈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2)选举孙汉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2、《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 选举肖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 选举顾洁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 选举肖瑾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
(4)选举伍春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选举唐秋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选举阎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选举陈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
5、《关于修改<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关于修改<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关于修改<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8、《关于修改<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9、《关于修改<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关于修改<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关于修改<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 用制度>的议案》
12、《关于修改<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13、《关于修改<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1、7 已由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6,8-13 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 年4 月2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深圳可立克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4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实施。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其中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 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深交所认可,股东大会方可进 行表决。其中应选非独立董事4 人、独立董事3 人、非职工监事2 人,股东所拥 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 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 票),但总数不得超 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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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的议案》 |
应选人数2 人 |
| 1.01 | 选举柳愈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 |
√ |
| 1.02 | 选举孙汉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 |
√ |
| 2.00 | 《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
应选人数4 人 |
| 2.01 | 选举肖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2.02 | 选举顾洁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2.03 | 选举肖瑾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2.04 | 选举伍春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
√ |
| 3.00 | 《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
应选人数3 人 |
| 3.01 | 选举唐秋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3.02 | 选举阎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3.03 | 选举陈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4.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 案》 |
√ |
| 5.00 | 《关于修改<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修改<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修改<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修改<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 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修改<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修改<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 | √ |
4
| 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修改<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 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修改<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修改<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 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 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法人股东股票账 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电 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电子邮件登记请发送电子邮件后电话确认。 (4)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4 月27 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电 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正中工业园七栋可立克公司 证券部
来信请寄: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正中工业园七栋可立克公司证券 部,陈辉燕收,联系电话:0755-29918075,邮编:518103(信封请注明“股东 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 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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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六、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大会联系人:伍春霞女士 陈辉燕女士
电 话:0755-2991807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
自理。
- 3、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请于召开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以便
验证入场。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 托书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4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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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82;投票简称:“可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 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 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对候选人A 投X1 票 | X1 票 |
| 对候选人A 投X1 票 | X2 票 |
|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 位):股东所 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 举票数在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 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 位):股东所拥 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 票数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 位):股 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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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选举票数在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 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5 月7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5 月7 日上午9:15,结束时 间为2021 年5 月7 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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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1 年5 月7 日召开的深圳可立克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 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该列打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有提案 |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 1.00 | 《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 人 | ||||
| 1.01 | 选举柳愈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 1.02 | 选举孙汉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 2.00 | 《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4 人 | ||||
| 2.01 | 选举肖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2.02 | 选举顾洁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2.03 | 选举肖瑾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2.04 | 选举伍春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3.00 | 《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 人 |
9
| 3.01 | 选举唐秋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 3.02 | 选举阎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 |
√ | ||||
| 3.03 | 选举陈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4.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的议案》 |
√ | ||||
| 5.00 | 《关于修改<深圳可立克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
√ | ||||
| 6.00 | 《关于修改<深圳可立克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
√ | ||||
| 7.00 | 《关于修改<深圳可立克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
√ | ||||
| 8.00 | 《关于修改<深圳可立克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的议 案》 |
√ | ||||
| 9.00 | 《关于修改<深圳可立克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的议案》 |
√ | ||||
| 10.00 | 《关于修改<深圳可立克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的议案》 |
√ | ||||
| 11.00 | 《关于修改<深圳可立克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 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
√ | ||||
| 12.00 | 《关于修改<深圳可立克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 案》 |
√ | ||||
| 13.00 | 《关于修改<深圳可立克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的议案》 |
√ |
(说明:1、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股东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为在“投给候选 人的选举票数”中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 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 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 选人投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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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 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 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 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2、打印或复印本委托书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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