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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Click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r 2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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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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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3 月25 日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20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续 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薪酬执行情况与2021 年薪酬预案的议案》等十九个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可立克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 资料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查阅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075 号),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 地反应了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募集资金2020 年度的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二、对《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现就《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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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 部控制机制基本完整、合理、有效。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法人治理活动均严 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行,有效控制了各种内外部风险。公司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 该议案。

三、对《公司2020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17]1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对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1、2020 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2、2020 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的担保,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2020 年 12 月31 日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对《关于预计公司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我们对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额度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2021 年度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对当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估, 所预计的关联交易均是因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产生的正常经营往来而发 生,有利于公司拓展业务、增加收入。该等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 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 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实施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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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五、对《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的总股本 476,941,22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5 元(含税),共 计派发现金71,541,184.05 元;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我们认真审阅后认为:公司2020 年度分配方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的, 符合公司《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0 年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2020 年度分配方案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六、对《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外 部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联合颁发的会 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该所在担任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等各项 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的完成了2020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 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七、对《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 符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及业 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八、对《关于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管理制度》,能够有 效规范金融衍生产品投资行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 大量的外币业务,通过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有利于规避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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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动的风险,提高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累计不超过1 亿美元的额度内, 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对《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 年薪酬执行情况与2021 年 薪酬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后发现:2020 年,公司能够严格按照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制定 的工资核定办法有关考核激励规定执行,考核激励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能够勤勉尽职。2021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 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制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 们同意《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 年薪酬执行情况与2021 年薪酬预 案的议案》的内容。

十、对《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由于激励对象王明静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并已获得公司 同意,其已不符合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拟对其持有的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 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实施本次回购注销。

十一、对《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符合国家法 律法规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 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 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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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 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 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唐秋英、阎磊、陈为 2021 年3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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