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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CHANGFANG GROUP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2

Apr 17,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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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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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2]21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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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12 年3 月31 日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目 录

一、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二、 附件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三、 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证明
页码
1-2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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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2]210 号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长方照明”)编制的截至2012年3月31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进行了 鉴证。

一、管理层对专项说明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 编制专项说明是长方照明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提供真实、合法、 完整的鉴证材料,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 保证专项说明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 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 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 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 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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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长方照明编制的截至2012 年3 月31 日的《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长方照明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 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长方照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杨熹

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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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227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 明股份有限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 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0.00 元。截 至2012 年3 月12 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00 万股,募 集资金总额54,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35,4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 504,600,000.00 元,已由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 年3 月15 日存入公司开立在中国银行 深圳坪山支行账号为756258804668 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9,812,134.34 元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4,787,865.66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12]016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 存储制度。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项目审核备案情况
LED照明光源扩产项目 19,805.64
19,805.64

深发改备案[2011]0023号
LED照明灯具扩产项目 6,521.70
6,521.70

深发改备案[2011]0024号
LED照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3,031.31
3,031.31

深发改备案[2011]0022号
合 计 29,358.65
29,358.65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若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在募集资金到位 后,募集资金将用于替换相关自筹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项目所需资金,超 出部分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所需资金,不足部分 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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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2011年2月经 深圳市发改委备案批准立项,并经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深圳市长方半导 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截至2012年3月31日,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5,186.2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项目投资金额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建设投资 设备投资 小 计
其中:1. LED 照明光源扩产项目 19,805.64
168.00

4,617.26

4785.26
2. LED 照明灯具扩产项目 6,521.70
182.00

219.00

401.00
3.LED 照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3,031.31
---

---

---
合 计 29,358.65
350.00

4,836.26

5,186.26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2012 年4 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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